徵才機關 | 國立臺南生活美學館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一般人員 |
官職等 | 委任第五職等或薦任第六至第七職等 |
職稱 | 組員 |
職系 | 文化行政 (職系職缺統計)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72-臺南市 |
有效期間 | 2018-05-21~2018-05-27 |
資格條件 | ㄧ、教育部承認之國內(外)大學以上畢業,具備文化、藝術、社會、教育相關領域之學識背景者。 二、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以上或相當等級以上之考試及格,經銓敍審定薦任第6職等以上合格實授,並具文化行政職系任用資格之現職公務人員。 三、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規定之情事者。 四、具備文案撰寫、企劃、展演場域經營管理及相關行政處理知能。 五、具有從事企劃及溝通協調之能力。 六、具備生活美學或文化藝術展演實務工作經驗者優先考量。 |
工作項目 | ㄧ、辦理生活美學、文化藝術展演、館際合作、社會 教育相關業務。 二、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70062台南市中西區中華西路2段34號 |
聯絡E-Mail |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ㄧ、採通訊報名方式,地址:70062台南市中西區中華西路2段34號國立臺南生活美學館人事室收。 二、請檢具下列資料:(一)身分證正反面影本。(二)公務人員履歷表(簡式)。(三)簡歷自傳。(四)企劃書(請擇一題論述)。(五)最高學歷證件、考試及格證書、現職派令、現職審定函、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最近5年獎懲明細資料及其他相關證件影本。 三、各項表格請至國立臺南生活美學館入口網http://www.tncsec.gov.tw首頁「訊息公告」下載。 四、期限:民國107年5月27日前,以郵戳為憑,逾期不予受理。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談,不合者恕不通知亦不退件(未獲通知面試或錄取者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請附足額郵資俾利郵寄)。 五、本次徵才得列候補人員1名,候補期間為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