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臺南市政府文化局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一般人員 |
官職等 | 委任第四職等至第五職等 |
職稱 | 助理員 |
職系 | 文化行政 (職系職缺統計)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72-臺南市 |
有效期間 | 2017-08-28~2017-09-04 |
資格條件 | 1.銓敘審定委任第三職等以上合格實授,具文化行政職系法定任用資格並具採購專業人員基礎訓練及格證書者。 2.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之一。 |
工作項目 | 1.營繕、採購業務。 2.其他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工作地點:臺南文化中心(臺南市東區中華東路三段332號) 工作時間:週二至週六 |
聯絡E-Mail | pight0715@mail.tainan.gov.tw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1.考試及格證書影本。 2.最高學歷證書影本。 3.最近銓敘審定函影本。 4.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影本。 5.最近3年獎懲資料影本。 6.採購專業人員基礎訓練及格證書影本。 7.應徵人員簡歷表(請至本府網站(http://www.tainan.gov.tw/) 「求職徵才」網頁下載填寫。 8.意者請於106年09月04日前備齊上述資料,於本府網站http://www.tainan.gov.tw/「求職徵才」網頁線上報名或以電子郵件寄至pight0715@mail.tainan.gov.tw。 9.資格審查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談,恕不退件及函復。 10.錄取人員將公告於本府網站「求徵徵才」網頁。 11.請面試人員多加利用大眾運輸工具參加現場面試, 公車資訊查詢: http://tourguide.tainan.gov.tw/newtnbusweb/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