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榮民森林保育事業管理處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約僱人員 |
官職等 | |
職稱 | 約僱技術員 |
職系 | (職系職缺統計) |
名額 | 1名(得依需要列候補1至2人,有效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3個月內)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26-宜蘭縣 |
有效期間 | 2018-11-19~2018-11-23 |
資格條件 | 1.學歷:國內外大專院校以上畢業。 2.熟悉行政管理、公文及電腦文書處理軟體操作,具政府部門工作經驗者尤佳。 3.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及第28條情事。 4.依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條例第6條規定,條件相等而為退除役官兵者,優先錄用。 |
工作項目 | 1.辦理行政室相關業務。 2.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宜蘭市林森路100號 |
聯絡E-Mail |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1.採通訊報名方式。意者請寄260宜蘭縣宜蘭市林森路100號榮民森林保育事業管理處人事室收。期限:○年○月○日前以郵戳為憑,逾期視同未報名(信封外請註明「應徵森保處行政室技術員職務代理人」)。 2.請檢附:(1)公務人員履歷表《簡式》(表內請註明日、夜間聯絡電話)(2)最高學歷證書影本(國外學歷證書應另檢附我國駐外機構認證之中譯本)(3)其他證明文件(如語文能力證明、電腦能力證明等);檢附之文件影本,如有偽造、變造、假借、冒用等情事,經查明屬實,已錄取者,撤銷錄取資格;其涉有刑事責任者,移送檢察機關辦理。(4)榮譽國民證(非榮民免附)。 3.甄選程序:經書面審查符合應徵資格者,擇優通知面試,資格不合或通知約試後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及退件,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者,請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 4.工作待遇:約僱五等280薪點(約新臺幣34,916元)。 5.職缺單位:行政室,業務聯絡人:柯代理主任,電話:03-9375115。 6.僱用期限:自本處通知報到日起至108年公務人員普通考試錄取人員報到前一日止。 7.人事室聯絡人:汪小姐,電話:03-937511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