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竹市北區區公所 徵求 書記~2019-08-12

徵才機關 新竹市北區區公所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
官職等 委任第一職等至第三職等
職稱 書記
職系 一般民政 (職系職缺統計)
名額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30-新竹市
有效期間 2019-08-07~2019-08-12
資格條件 1、具一般民政職系任用資格,且經銓敘審定委任第一職等以上合格實授之人員。
2、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之情事者。
工作項目 1、承辦地政及三七五減租業務。
2、協辦調解及民政相關業務。
3、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新竹市北區區公所(新竹市國華街69號3樓)
聯絡E-Mail 30197@ems.hccg.gov.tw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1、對本開缺職務有意願者,請於108年8月12日前,經由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線上」應徵職缺並上傳相關附件(附件包含考試及格證書、最高學歷證件、現職派令及現職銓敘部審定函、最近三年考績通知書等相關證明文件,須加蓋與正本相符並簽章)或可檢具「紙本」公務人員履歷表、考試及格證書、最高學歷證件、現職派令及現職銓敘部審定函、最近三年考績通知書等相關證明文件影本各1份(履歷表請繕打簡要自述後於填表人欄內簽章,其餘附件影本須加蓋與正本相符並簽章),逕寄:30050新竹市國華街69號3樓新竹市北區區公所人事室賴小姐收,信封併請註明應徵機關、職務及日間聯絡電話,郵寄者以郵戳為憑,逾期者恕不受理報名。
2、本職缺資格符合者,另行擇優通知口試,資格不符者,恕不通知亦不退件。未獲錄取者,不另行通知。本職缺視需要增列備取2名,資格符合列候補者,候補期間為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聯絡電話:(03)5152525分機171賴小姐或170薛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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