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務人員退休撫卹基金監理委員會 徵求 駕駛~2018-01-31

徵才機關 公務人員退休撫卹基金監理委員會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駕駛
官職等
職稱 駕駛
職系 (職系職缺統計)
名額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10-臺北市
有效期間 2018-01-03~2018-01-31
資格條件 (一)中央機關、學校現職工友(含技工、駕駛)。
(二)高中(職)以上畢業。
(三)具中華民國國籍,並不得兼具外國國籍。
(四)身心健康、品性端正、無不良紀錄。
(五)具職業小客車駕駛執照。
(六)具有簡易電腦文書處理作業、水電技能尤佳。
工作項目 本會公務車駕駛及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臺北市文山區試院路1-3號4樓
聯絡E-Mail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一、報名方式:
(一)請於107年1月31日前郵寄或逕送至「10601臺北市文山區試院路1-3號玉衡樓4樓劉小姐收」,並於信封註明「參加駕駛甄選」(以掛號郵戳為憑,逾期不予受理)。
(二)應檢附資料:(請以A4規格紙張影印,依序排列,並自左側裝訂;資料不齊,視為資格不符;應徵資料不另退還)
1.甄選履歷表(如附件),並貼妥2吋半身照片。
2.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3.最高學歷證明文件影本。
4.最近3年考核通知書、受訓、獎懲及或相關證照等影本資料。
二、面談甄選:資格條件經審查合格者,擇優通知參加面試甄選,資格不符恕不另行通知亦不退件。倘報名人員面試後均不符本會需求,將續辦甄選事宜。
三、錄取: 經甄選錄取人員,除由雙方機關依程序辦理移撥手續外,並依本會通知日期到職任用,另得視甄選成績酌增候補名額,候補期間為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未獲錄取者不另行通知。
四、有意願者請至本會網頁(網址:http://www.pension.gov.tw)徵才專區下載甄選簡章、履歷表等資料。
五、聯絡人:本會業務組劉小姐,聯絡電話:02-8236-72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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