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國父紀念館 徵求 副研究員~2018-03-16

徵才機關 國立國父紀念館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教育人員
官職等 比照助理教授等級
職稱 副研究員
職系 (職系職缺統計)
名額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10-臺北市
有效期間 2018-02-26~2018-03-16
資格條件 1.具有國內外大學國家發展(三民主義)、歷史、政治或與民國歷史、文物研究有關之人文、社會科學相關系所之博士學歷。
2.具學術研究能力並可獨力完成學術著作,曾從事中山學術研究者優先。
3.熟悉民國時期歷史、文物研究並具相關學術工作經歷者。
4.善於溝通協調,並具有良好外語溝通能力者優先。
5.具有研究機構、博物館、紀念館或其他類似之相關工作經驗尤佳。
6.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第1項各款情事之一者及無教育人員任用條例第31條第1項各款情事之ㄧ者。
工作項目 1.研究國父、民國與本館之歷史、史料、文物,除定期提出研究成果外,並須將其轉化為本館展覽及推廣企劃。
2.規劃並蒐集與國父生平及民國有關之史蹟、史料、文物。
3.規劃與執行中山學術國際交流與合作,對象包含國內外紀念館及學術機構。
4.逐年提出有關紀念、推廣與展演之年度研究計畫,含主題、史料、文物、呈現方式,並提出年度評估檢討報告。
5.本館孫學研究期刊、相關論文集及文物收藏作業之初審。
6.上級長官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臺北市信義區仁愛路4段505號
聯絡E-Mail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1.意者請檢附以下資料並裝訂7份:履歷表(內容應含照片、基本資料、學經歷、工作經驗及自傳等。)、身分證正反面影本、最高學歷證明(持國外學歷證件者,需提供經我國駐外管處查驗之文件)、外語能力測驗證明、學術著作全文、其他足以證明堪認該工作之相關文件等影本,於107年3月16日(星期五)前(以郵戳為憑),逕寄至11073臺北市信義區仁愛路4段505號國立國父紀念館人事室收,信封上請註明「應徵研究典藏組聘任副研究員」職務及聯絡電話;一律通訊報名不接受親自報名,以郵戳為憑,逾期或檢附資料不齊全、資格不符者,恕不受理。
2.請依前述規定報名,資料不全或不符報名規定者不再通知補件,並視為資格不符;報名人員所檢附之文件影本,如有僞造、變造、假借、冒用等情事,一經查明,已錄取者,撤銷錄取資格。其涉及刑事責任者,移送檢察機關辦理。
3.資格條件符合者通知面談,初審不合或未獲錄取者不另行通知(未獲通知面試或錄取之應徵者,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請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
4.本職務之聘期,初聘為一年,聘期屆滿經考核通過,予以續聘,考核不通過,不予續聘。
5.本項徵選由本館就應徵人員中擇優錄取,另視成績酌增候補名額2名,候補期間3個月。
6.如有報名或甄選方面疑問,請於上班時間洽(02)2758-8008轉626陳小姐;如有工作項目等相關疑問,請於上班時間洽(02)2758-8008轉720王組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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