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徵才機關 | 臺北市士林區公所 (機關職缺統計) |
| 人員區分 | 約僱人員 |
| 官職等 | |
| 職稱 | 約僱辦事員 |
| 職系 | 無 |
| 名額 | 1 |
| 性別 | 不拘 |
| 工作地點 | 10-臺北市 |
| 有效期間 | 2025-12-31~2026-01-07 |
| 資格條件 | 一、專科以上學校畢業。 二、具備基本行政及一般電腦文書處理操作能力。 三、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28條規定不得為公務人員之情事者。 |
| 工作項目 | 一、防災教育訓練與宣導推廣(防災士培訓、各類防災宣導活動)。 二、防災設備與通訊系統維護(無線電、衛星電話、公務手機及不斷電系統維運)及防災動線維護。 三、災害潛勢區及弱勢族群名冊管理(保全住戶名冊、身心障礙者居家用電優惠及保全名冊、防水閘門名冊)。 四、兵棋推演、防災協作中心運作及提昇里鄰災害應變能力計畫。 五、無自來水權及相關列管案件(含平等及溪山里水質檢測案)。 六、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 工作地址 | 本所地址:臺北市士林區中正路439號9樓 |
| 聯絡E-Mail | xy2473@gov.taipei |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115年1月7日(星期三)前以郵寄(以郵戳為憑)寄達本所(臺北市士林區中正路439號9樓民政課)或電子郵件傳送至(xy2473@gov.taipei)或逕自於上班時間內(8時30分至17時30分)送達本所民政課均可,逾期恕不受理。 二、請於信封上註明「應徵民政課約僱辦事員職缺」,報名資料恕不退還。如需寄還,請附貼足郵資之回郵信封。 三、書面資料審查合格人員,將擇優以電話通知參加甄選面試。 四、如於人事行政總處線上應徵者,仍請將本所報名表及切結書以電子郵件傳送至(xy2473@gov.taipei)。 五、民政課電話:02-28826200分機6001游小姐 備註: 一、甄選事項如有修正異動,將隨時公告於本所網站首頁最新消息區,請自行掌握最新甄選訊息。 二、僱用期間:自實際到職日起至115年公務人員普通考試錄取人員分發報到前1日止(約115年10月底)。惟約僱期間如約僱原因消失、工作考評不佳,應即無條件解僱,並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救助;本所因業務需要得隨時提前終止僱用契約。 三、僱用薪點:300薪點(41,730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