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徵才機關 | 嘉義縣水上鄉公所 (機關職缺統計) |
| 人員區分 | 一般人員 |
| 官職等 | 委任第5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
| 職稱 | 所長 |
| 職系 | 經建行政 (職系職缺統計) |
| 名額 | 1 |
| 性別 | 不拘 |
| 工作地點 | 61-嘉義縣 |
| 有效期間 | 2026-01-06~2026-01-12 |
| 資格條件 | (一)現職委任第5職等以上,具公務人員相關考試及格者,並具該職系任用資格。 (二)無特考特用、限制調任及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之一者。 |
| 工作項目 | 綜理本鄉公園路燈市場管理及其他交辦事項。 |
| 工作地址 | 嘉義縣水上鄉。 |
| 聯絡E-Mail | lu5762@gmail.com |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請至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請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點選【應徵職缺】進行本職缺應徵並同意開放履歷供本所調閱。 (二)至個人資料服務網站(MyData)確認個人完整履歷資料。(含簡要自述維護及上傳最近照片)。 (三)請將以下資料以PDF電子檔格式(依序合併掃描為單一檔案)完整上傳,資料(含簡要自述)未檢附齊全者,視為資格不符,恕不通知補件或退件: 1.現職派令 2.考試及格證書 3.最高學歷畢業證書 4.最近1次銓敘審定函 5.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 6.其他相關證件(正、反面)影本(如身心障礙證明、語言能力檢定證明、專業證照等,無則免附)。 (四)資格審查合格者得擇優通知面試事宜,錄用與否均恕不退件。 (五)聯絡人:人事室呂主任;聯絡電話:05-2682406分機301。 (六)甄選方式:所送證件不齊全者不予受理,由本所審查資歷,合適者擇期通知參加面試或訪談(時間地點另訂)本次甄選除正取外,得增列候用人員1名,候用期間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 經本所審查資歷,不合適者或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應徵人員均不合適時,得予從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