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徵才機關 | 臺北市政府地政局土地開發總隊 (機關職缺統計) |
| 人員區分 | 約僱人員 |
| 官職等 | 無 |
| 職稱 | 約僱人員 |
| 職系 | 無 |
| 名額 | 1 |
| 性別 | 不拘 |
| 工作地點 | 10-臺北市 |
| 有效期間 | 2025-12-30~2026-01-06 |
| 資格條件 | (一)專科以上學校畢業。 (二)應徵本職缺之人員應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1.會計、統計學系畢業 (須檢附畢業證書)。 2.非會計、統計學系畢業,業已修習會、統相關課程20學分以上 (須檢附學分證書或成績單)。 3.曾有政府機關會計室(主計機構)服務經驗(須檢附服務證明書)。 (三)無公務人員任用法26條、28條及公務員服務法第14、15條情事者 |
| 工作項目 | (一)單位預算之籌編等相關事宜。 (二)編製年度決算報告。 (三)歲出預算執行控制及相關傳票、付款憑單、報表之審核等。 (四)單位預算年度執行考核檢討。 (五)單位預算內部審核查核等相關業務。 (六)承辦單位預算及會計綜合業務之公文。 (七)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 工作地址 | 11050臺北市信義區莊敬路391巷11弄2號3樓 |
| 聯絡E-Mail | gz_18003@mail.taipei.gov.tw |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網路報名者:請於公告日期截止前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頁-本職缺公告點選「我要應徵」登入「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填寫完整履歷資料內容(自傳內容包含:1.家庭概況及經歷;2.個人專長及應徵動機3.工作期許),並將最高學歷證書影本、相關工作經驗、實績或專業訓練、研究工作證明影本及其他相關證明等文件掃描成PDF檔合併上傳為附件。 (二)Email報名者:請於公告日期截止前將公務人員履歷表(自傳內容包含:1.家庭概況及經歷;2.個人專長及應徵動機3.工作期許)及前開表件電子檔Email至gz_18003@mail.taipei.gov.tw(紙本恕不受理),郵件標題請註明「應徵臺北市政府地政局土地開發總隊會計室約僱人員」,並以電話確認承辦人是否收到電子郵件。 (三)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試,不合格或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 (四)本職缺正取1名(核支五等報酬250薪點,約34,775元),得候補1名。僱用期間:自錄取通知日起至115年公務人員普通考試錄取人員報到前1日止(約115年10月)。惟如代理原因消失或契約期滿,受僱人員應無條件接受解僱,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救助。(聯絡電話:02-87807056分機703張小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