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淡水區公所 徵求 約僱職務代理人~2026-01-04

徵才機關 新北市淡水區公所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其他人員
官職等 4等
職稱 約僱職務代理人
職系
名額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23-新北市
有效期間 2025-12-31~2026-01-04
資格條件 1.專科以上畢業者。
2.擅於溝通。
3. 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及第28條不得為公務人員情事之一者。
工作項目 1.辦理里辦公處、其他民政相關業務。
2.其他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新北市淡水區中山北路2段375號7樓。
聯絡E-Mail AR4113@ntpc.gov.tw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一、意者請將履歷表((請於淡水區公所網頁下便民服務/下載專區/人事室/新北市政府非編制表甄選報名表https://www.tamsui.ntpc.gov.tw/home.jsp?id=183074dfd009df28)須親自簽名並註明白天、夜間聯絡電話及手機)、自傳、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等證件掃描為一個PDF檔於限期內以電子郵件寄至AR4113@ntpc.gov.tw(請於信件主旨註明應徵民政課里幹事職務代理人)。二、初審合格者,擇優面談、不合者恕不另行通知亦不退件,另本案得增列候補名額二名,候補期間三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如正取人員未報到或有等級薪點相同、職務性質相近之職缺時,則依序由備取人員遞補之。三、本職務僱用期間自僱用之日起至115年普考錄取人員報到前1日止應即解聘,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四、本職缺薪水為34,775元。五、聯絡電話02-26221020#7311鄭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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