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高等行政法院 徵求 三等書記官~2026-03-10

徵才機關 臺中高等行政法院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司法人員
官職等 委任第4職等至委任第5職等
職稱 三等書記官
職系 司法行政 (職系職缺統計)
名額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42-臺中市
有效期間 2026-02-11~2026-03-10
資格條件 (一) 大學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具司法人員人事條例第18條資格,且經銓敘部審定合格實授委任第3職等以上,符合司法行政職系任用資格者。
(二) 具中華民國國籍,未具雙重國籍或多國國籍。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及公務人員考試法第12條各款規定之情事者。
(三) 無特考特用限制調任情事者。
(四) 具有辦理紀錄業務2年或總務業務1年之經驗者尤佳(請檢附相關證明資料)。
工作項目 辦理書記官業務及長官交辦事務。
工作地址 臺中高等行政法院(地址:臺中市南區五權南路99號)
聯絡E-Mail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聯絡電話:04-22600800分機8206,人事室王科員。
相關資訊請至司法院或本院網址查詢。
司法院網址:https://www.judicial.gov.tw
本院網站:https://tcb.judicial.gov.tw

View details » Back to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