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徵才機關 | 臺中高等行政法院 (機關職缺統計) |
| 人員區分 | 司法人員 |
| 官職等 | 委任第4職等至委任第5職等 |
| 職稱 | 三等書記官 |
| 職系 | 司法行政 (職系職缺統計) |
| 名額 | 1 |
| 性別 | 不拘 |
| 工作地點 | 42-臺中市 |
| 有效期間 | 2026-02-11~2026-03-10 |
| 資格條件 | (一) 大學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具司法人員人事條例第18條資格,且經銓敘部審定合格實授委任第3職等以上,符合司法行政職系任用資格者。 (二) 具中華民國國籍,未具雙重國籍或多國國籍。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及公務人員考試法第12條各款規定之情事者。 (三) 無特考特用限制調任情事者。 (四) 具有辦理紀錄業務2年或總務業務1年之經驗者尤佳(請檢附相關證明資料)。 |
| 工作項目 | 辦理書記官業務及長官交辦事務。 |
| 工作地址 | 臺中高等行政法院(地址:臺中市南區五權南路99號) |
| 聯絡E-Mail | |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聯絡電話:04-22600800分機8206,人事室王科員。 相關資訊請至司法院或本院網址查詢。 司法院網址:https://www.judicial.gov.tw 本院網站:https://tcb.judicial.gov.tw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