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徵才機關 | 嘉義縣太保市公所 (機關職缺統計) |
| 人員區分 | 約僱人員 |
| 官職等 | |
| 職稱 | 約僱人員 |
| 職系 | 無 |
| 名額 | 1 |
| 性別 | 不拘 |
| 工作地點 | 61-嘉義縣 |
| 有效期間 | 2026-03-23~2026-03-30 |
| 資格條件 | 1. 專科以上學校畢業者。 2.高級中等學校畢業並具2年以上工程相關經驗。 3.具建築、土木、水利或環境工程等相關科系畢業者尤佳。 4.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及第28條各款不得任用之情事。 |
| 工作項目 | 辦理分區、無自用農舍證明、農舍註記生活污水排放、農用證明會辦及其他交辦事項。 |
| 工作地址 | 嘉義縣太保市太保里66號。 |
| 聯絡E-Mail | amypeng@mail2000.com.tw |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1.請檢具國民身分證影本、公務人員簡式履歷表、學經歷證件影本(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為必備文件)等相關資料,於公告期限前以掛號郵寄嘉義縣太保市太保里66號嘉義縣太保市公所人事室宋小姐收;並請於信封上註明「應徵工務課約僱職務代理人」,逾期不予受理(郵寄以郵戳為憑),未錄取者恕不退件,亦不另行通知。聯絡電話工務課05-3711106-120蘇課長或人事室05-3711106#231宋小姐。 2.本職務以約僱五等280薪點(折合新台幣38,948元)支薪,本職缺係代理留職停薪職務,僱用期限自實際到職日起至117年2月20日止,如僱用原因消失或僱用期滿後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救助。 3.本案得視實際情形擇優錄取候補名額1至2名,候補期間5個月, 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