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政府教育局 徵求 學務創新人員~2026-03-23

徵才機關 新北市政府教育局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其他人員
官職等
職稱 學務創新人員
職系
名額 2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23-新北市
有效期間 2026-03-09~2026-03-23
資格條件 1. 具備教育部學務(含校安)儲備人員培訓合格證書者。
2. 具有學務相關工作經驗一年以上者。
3. 大專校院以上畢業。
工作項目 依面試人員經歷及專長分派業務:
人員1(全民國防教育業務):
1. 辦理本市全民國防教育實施計畫策頒、本府年度推展全民國防教育工作考核評鑑、國中小全民國防宣教師資培訓及宣教規劃、多元活動事宜。
2. 辦理本市軍訓教官暑期工作研習活動、擴大參訪活動、多元競賽活動。
3. 辦理全民國防教育課程教學(含支援師資調派)、授課計畫提報規劃暨執行。
4. 辦理全民國防傑出貢獻獎薦報作業。
5. 辦理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全民國防教育考評事宜。
6. 薦報年度績優教官、師鐸獎甄選事宜。
7. 辦理室務會議、每月不定期軍訓暨校園安全工作訪視事宜。
8. 臨時交辦事項。
人員2(學生校外生活輔導會業務):
1.辦理本市學生校外偏差行為通知書轉發暨資料塗銷事宜。
2.辦理校安三級措施成果報告彙整及填報事宜。
3.辦理治安會報會議資料彙整及分局層級治安會報與會人員排定。
4.辦理少年輔導委員會會議資料彙整工作。
5.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一段161號(新北市政府教育局)
聯絡E-Mail aj0333@ntpc.gov.tw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1.報名方式:本職缺採紙本郵寄應徵方式辦理,請填列簡章及檢附相關佐證資料如下(一式5份),請寄至220240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一段161號(新北市政府教育局校安室王玟婷小姐收):
(1)報名表,並繳交國民身分證、最高學歷畢業證書、輔導諮商相關研習證明或獎狀(無者免繳)、志工證明(無者免繳)、輔導諮商教育相關工作經歷(無者免繳)等影本依序裝訂成冊,影本需簽名加註「與正本相符」。
(2)值班同意書、切結書(簽名或蓋私章)。
(3)三個月內申請核發之警察刑事紀錄證明書(正本)。
(4)教育部學務(含校安)儲備人員培訓合格證書影本或具有學務相關工作經驗一年以上證明影本(無者免繳)
(5)擬任(現職)人員在中國大陸設有戶籍、領用中國大陸護照、身分證、定居證或居住證情形具結書。
2.甄選方式:資歷審查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試,於3月25日後公告於新北市政府教育局「各項公告-電子公告」,資格不合或未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
3.錄取名額:本職缺除正取2名外,得視甄選情形增列候補人員2名,候補期間為4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另甄選成績不符本局需求者,得不足額錄取。
4.本職缺預計115年5月15日報到。
5.本報名表所蒐集個人資料,將依據個人資料保護法規定,只針對本次甄選之目的進行蒐集、處理及利用,不做其他用途。
6.若有疑問,請洽:02-29603456分機2561王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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