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內湖區公所 徵求 約聘人員~2026-03-04

徵才機關 臺北市內湖區公所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聘用人員
官職等
職稱 約聘人員
職系
名額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10-臺北市
有效期間 2026-02-25~2026-03-04
資格條件 (一)國內外大學畢業者;或具有與擬任工作性質程度相當之訓練或工作經驗者。
(二)需具備電腦office及相關軟體基本操作能力。
(三)需能配合業務需求加班。
(四)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及第28條各款情事之一。
(五)具公務經驗者尤佳。
工作項目 (一) 災害防救業務統籌、規劃及考評事宜。
(二) 區災害應變中心、演習及災害潛勢保全戶資料彙整等業務。
(三) 督導里幹事服勤及其他相關事項。
(四)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114059臺北市內湖區民權東路6段99號4樓
聯絡E-Mail bl-kimikimi0424@gov.taipei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一) 聘用期間:自報到日起至115年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錄取人員分配到職前1日止。
(二) 甄選方式:本公所就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試,資格不符與未獲擇取者恕不另行通知亦不辦理退件。經甄試錄取者通知當事人並依有關規定辦理。
(三) 本職缺得增列候補名額2員,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6個月內。
(四) 月酬標準:296薪點(41,173元)。
(五) 聯絡人及電話:民政課黃課員27925828分機2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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