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徵才機關 | 屏東縣瑪家鄉公所 (機關職缺統計) |
| 人員區分 | 約僱人員 |
| 官職等 | |
| 職稱 | 約僱職務代理人 |
| 職系 | 無 |
| 名額 | 1 |
| 性別 | 不拘 |
| 工作地點 | 90-屏東縣 |
| 有效期間 | 2025-12-12~2025-12-16 |
| 資格條件 | 一、大專院校以上畢業。 二、工作態度積極、認真負責、具服務熱忱及溝通協調能力、品行端正、無不良嗜好者。 三、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第28條及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不得任用之情事。 |
| 工作項目 | 1.辦理本所民政課相關業務。 2.須配合天然災害值班(含夜間)事宜。 3.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 工作地址 | 屏東縣瑪家鄉北葉村85號(本所民政課) |
| 聯絡E-Mail | a780011@oa2.pthg.gov.tw |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意者請檢具報名表、照片、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最高學歷、經歷、語文能力、專長等證明文件影本於114年12月16日前郵寄(以郵戳為憑,逾期恕不受理),逕寄瑪家鄉公所人事室劉先生收(址址:903201屏東縣瑪家鄉北葉村85號,聯絡電話:08-7992009分機13聯絡人:劉先生),信封上加註應徵瑪家鄉公所約僱職務代理人。 二、甄選方式:資歷審查,必要時須經面試。如有辦理面試時,將對符合資格者另行通知面試時間及地點,如未到或不克參加者視同放棄。 三、參加應徵者之書面資料審查結果、參加面談結果或甄選後未錄取者,恕均不另行通知。所有參加應甄者所繳證件原則概不退還,惟未獲通知面談或未獲錄取之應徵者,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時,可檢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如未附回郵信封者,則視同不需退還證件。 四、本職缺係育嬰留職停薪之約僱職務代理人,僱用期限預定至115.07.01日或有育嬰留職停薪職原因消滅提前回職復薪日前一日止。 【徵才報名表請於網站下載使用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