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政府教育局 徵求 約僱人員~2026-02-06

徵才機關 高雄市政府教育局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約僱人員
官職等 約僱四等250薪點(折合新台幣34,775元,現行薪點折合率為每點新臺幣139.1元)
職稱 約僱人員
職系
名額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82-高雄市
有效期間 2026-01-30~2026-02-06
資格條件 一、具中華民國國籍(不得有雙重國籍、大陸地區人民來臺定居設籍未滿10年者,不得報名)。
二、無行政院與所屬中央及地方各機關約僱人員僱用辦法第4條及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9條之1及第21條第1項所列不得任用之情事者。
三、具備下列資格條件之一:
(一)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者。
(二)高級中等學校畢業,並具有與擬任工作性質相當之訓練3個月以上或1年以上經驗者。
四、具電腦基本文書處理能力尤佳。

※正取1名:俟高雄市政府核准僱用名冊後,自報到之日起至116年11月9日止(代理留職停薪職缺,倘提前回職復薪或留職停薪屆滿,則約僱人員代理原因消失,應即無條件離職,並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救助)。
※擇優至多備取2名:備取人員候補期限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5個月內有效
工作項目 一、辦理教師助理員、特殊教育學生助理人員相關業務。
二、辦理國民教育階段特殊教育(身心障礙類)評鑑。
三、補助民間團體辦理特殊教育活動。
四、辦理學前、國小、國中、特殊教育學校家庭支援和運用社會資源相關業務。
五、辦理特殊教育相關營隊。
六、辦理特殊教育宣導。
七、辦理特殊教育教師交通費補助。
八、辦理教育代金。
九、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高雄市政府教育局(地址:高雄市鳳山區光復路二段132號3樓)
聯絡E-Mail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僅受理郵寄報名,請於115年2月6日前以「限掛」寄送報名文件,並請於信封註記「應徵教育局特殊教育科約僱人員」,逾時寄件恕不受理(以郵戳為憑),寄送地址:高雄市鳳山區光復路二段132號,高雄市政府教育局人事室陳冠青小姐收。報名表件請至高雄市政府教育局網頁最新公告區https://www.kh.edu.tw/下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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