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南市學甲區公所 徵求 課員~2026-02-06

徵才機關 臺南市學甲區公所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
官職等 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職稱 課員
職系 經建行政 (職系職缺統計)
名額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72-臺南市
有效期間 2026-01-30~2026-02-06
資格條件 一、公務人員考試及格,符合調任該職系職務任用資格之公務人員且無限制轉調之情事。
二、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之一。
三、具工作熱忱、敬業精神及電腦文書處理能力。
四、通過英語檢定,取得相關證照者尤佳。
工作項目 一、辦理漁業天然災害、漁業農情報告。二、受理養殖漁業登記證、放養申報及容許使用申請(含漁電共生容許)。三、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學甲區公所(臺南市學甲區華宗路313號)
聯絡E-Mail ru0909@mail.tainan.gov.tw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檢具文件:一、意者請檢具下列資料: (一)應徵人員簡歷表(公務人員)﹙請至臺南市政府人事處「求職徵才」區下載「應徴人員簡歷表(公務人員)http://personnel.tainan.gov.tw/listRecruit.aspx?nsub=k0A410(務必詳填各欄位)(二)ECPA人事服務網-My Data系統下載之「公務人員履歷表」(需有人事總處浮水印,含銓審資料備註,不需訓練)。 ﹙三﹚學經歷證件【1.考試及格證書影本、2.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3.最近一筆派令影本、4.最近一筆銓審函影本、5.最近五年考績通知書影本、6.身份證正反面資料、7.其他證明文件(如英檢證明、採購證書等)】 二、一律採線上報名,請至前開網頁本職缺下方-我要報名-我同意以上聲明,進入填寫簡歷表資料(含自傳),並上傳前開應徴人員簡歷表、公務人員履歷表及證件影本(以上資料請掃瞄上傳),再按報名送出 (免再送紙本)。應徵者請於報名截止日前完成上述所有程序,始完成報名,逾期、檔案無法開啟者或證件檢具不齊者,視為未報名,不予受理。 三、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談,資格不符或未獲遴用,恕不退件及函復。 四、為落實低碳城市願景,參加面試時請盡量搭乘大眾運輸交通工具。五、甄選錄取結果登載於臺南市政府人事處網站-徴才專區-錄取公告項下。
聯絡電話:7832100-171 人事室林倩如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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