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桃園市政府警察局少年警察隊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聘用人員 |
官職等 | 六等280薪點 |
職稱 | 聘用輔導員 |
職系 | 無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33-桃園市 |
有效期間 | 2021-01-25~2021-02-20 |
資格條件 | (一)具有下列資格條件之一: 1.符合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社會工作師考試規則第5條第2項規定所列資格者。 2.國內公立或已立案之私立大學院校或經教育部承認之國外大學院校「青少年兒童福利學系(所)」、「輔導與諮商學系(所)」或心理相關學系(所)畢業者。 3.符合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社會工作師考試規則第5條應考資格規定社會工作相關系所碩士以上學歷,或領有社會工作師證照者1年比照6等2階支296薪點。 4.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社會工作師考試規則第6條及第7條規定所列資格碩士以上學歷,或領有心理諮商師證照者第1年比照6等2階支296薪點。 (二)對於少年輔導及社會工作有高度熱誠、具專業倫理及社會責任,且身心健康無刑事前科紀錄者。 (三)領有汽車或機車駕照,並自備交通工具。 (四)需能配合夜間及假日外展工作及輔導工作。 |
工作項目 | (一)辦理少年輔導業務90%。 (二)其他臨時交辦事項10%。 |
工作地址 | 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51號7樓(桃園市政府警察局少年警察隊) |
聯絡E-Mail | citytaoyuan@gmail.com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輔導員蔡宜靜 電話(03)3472011 簡章備索 (一)親自索取: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51號7樓(桃園市政府警察局少年警察隊)。 (二)網路下載:https://www.typd.gov.tw/JDP/ 桃園市政府警察局少年警察隊網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