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花蓮縣富里鄉公所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一般人員 |
官職等 | 薦任第七職等至第八職等 |
職稱 | 課長 |
職系 | 經建行政 (職系職缺統計) |
名額 | 1名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97-花蓮縣 |
有效期間 | 2020-02-21~2020-03-06 |
資格條件 | (一)公務人員高考三級考試或相當等級以上考試及格、薦任升官等考試及格。 (二)現職公務人員具有經建行政職系任用資格,並經銓敘審定具薦任第7職等(含)以上合格實授者。 (三)無特考特用限制調任情事者。 (四)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各款及公務員陞遷法第12條情形者。 (五)具備農業相關學經歷背景尤佳。 |
工作項目 | (一)綜理本所農業課業務。(二)其他上級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花蓮縣富里鄉公所(花蓮縣富里鄉中山路376號) |
聯絡E-Mail | wenhui0202@fuli.gov.tw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符合前列資格條件且具意願者,請於民國109年3月6日(公告期間為109年2月21日至3月6日)前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確認授權徵才機關直接向人事總處取得個人完整履歷資料,並將相關證明文件(自傳並簽名、現職派令、現職銓敘部審定函、考試及格證書及畢業證書等相關資歷證明文件)完整上傳。 (二)報名人員合於資格條件者,擇優另行通知面試,如資格不符或未獲錄取, 恕不通知及退件(本所將逕予銷毀以符合個人資料保護法規定)。 (三)本案甄選職缺除正取名額外,得擇優增列候補名額2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3個月內有效。 (四)聯絡電話:03-8831111轉125 羅小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