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財政部南區國稅局新營分局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約僱人員 |
官職等 | 約僱5等280薪點(月薪34,916元) |
職稱 | 約僱人員(職務代理人) |
職系 | 無 |
名額 | 1名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72-臺南市 |
有效期間 | 2020-09-08~2020-09-15 |
資格條件 | 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財稅行政相關科系畢業,曾任稅務機關具實務工作經驗者尤佳(非財稅行政相關科系者,須修習經濟、會計、統計、財稅、民法、財務管理或商事法等科目合計15學分以上,請檢附成績單俾利審查)。 |
工作項目 | (一)工作項目:1.稅務行政(營業稅服務區)相關工作 2.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二)僱用期間:自109年9月實際到職日起至留職停薪人員回職復薪前一日(109年12月30日)止。 (三)月支報酬:新臺幣34,916元(約僱5等,280薪點)。 |
工作地址 | 財政部南區國稅局新營分局[臺南市新營區民治路36號(稅務大樓2-4樓)]。 |
聯絡E-Mail |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應徵者請檢具:1.履歷表(含自傳)、2.最高學歷證件影本、3.具稅務工作經驗者,請加附經歷證明文件,於109年9月15日前逕寄或逕送本分局人事室張小姐收(地址:[臺南市新營區民治路36號(稅務大樓2樓)];聯絡電話:06-6573111分機610),並請於信封註明「應徵約僱人員職務」,逾期不予受理(郵寄者以郵戳為憑)。 (二)初審合格者,視學、經歷或專長等,擇優通知面試,資格不符或未獲遴用者,恕不另行通知及退件,應徵者如需返還應徵資料,請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 (三)本次徵才得視甄選結果備取1至2名,候補期間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