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新竹縣峨眉鄉公所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一般人員 |
官職等 | 委任第4職等至第5職等 |
職稱 | 村幹事 |
職系 | 綜合行政 (職系職缺統計)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31-新竹縣 |
有效期間 | 2020-08-24~2020-09-02 |
資格條件 | 一、公務人員普通考試或相當等級以上之考試及格且具有綜合行政職系任用資格。 二、無考試限制轉調情事者及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不得任用事由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不得辦理陞任情事。 |
工作項目 | 一、綜理村辦公處業務並負責有關協調事務上聯繫。 二、村一般行政管理。 三、村一般民政、建設、農業、兵役、行政等業務上之處理。 四、各種會議之召開、及相關查報事項。 五、其他上級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新竹縣峨眉鄉峨眉街八鄰八號 |
聯絡E-Mail | 1001182@hchg.gov.tw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意者請於限期前登入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人事服務網「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檢視並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後(需填寫簡要自述及上傳照片),點選【應徵職缺】,並完成授權同意開放履歷給徵才機關調閱。另將下列證明文件:(1)現職派令、(2)最近1筆銓審函、(3)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4)考試及格證書、(5)最高學歷畢業證書、(5)語言檢定證書(無則免附),依序掃描檔案後以電子郵件方式寄至1001182@hchg.gov.tw ,並於郵寄主旨敘明【應徵民政課村幹事】,未完整檢附前述資料者,將以資料不齊全無法參加甄選處理。 二、經初審合格者,擇適合者通知參加面談,不合格者恕不退件;如未獲錄用不另行通知。未獲通知面試或錄取之應徵者如須返還書面應徵資料,請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 三、本所擇優錄取1人,擇優備取1-2人,候補期間3個月,以遞補本職缺為限,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無適合人員時,本所得予從缺。 四、本所人事室聯絡電話:03-5800116#210 吳小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