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屏東特殊教育學校 徵求 書記(延長公告,限身心障礙人員)~2020-11-29

徵才機關 國立屏東特殊教育學校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
官職等 委任第一職等至第三職等
職稱 書記(延長公告,限身心障礙人員)
職系 綜合行政 (職系職缺統計)
名額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90-屏東縣
有效期間 2020-11-20~2020-11-29
資格條件 (一)公務人員初等考試或相當等級以上考試及格,具綜合行政職系任用(或調任)資格者。
(二)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第28條不得任用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之一者。
(三)無限制調任情形者(以本公告截止收件日為基準日)。
(四)限領有身心障礙證明者。
(五)未曾受懲戒或行政處分,負責盡職,品行端正無不良嗜好;具工作熱忱、溝通協調能力及團隊合作精神,並能配合業務需求調整工作。
(六)具備電腦文書處理能力。
工作項目 辦理本校實習輔導處綜合行政相關業務及其他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屏東縣潮州鎮光春路311號。
聯絡E-Mail cwanctlbk@mail.edu.tw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一)請於109年11月29日前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人事服務網「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檢視並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後(聯絡電話請留手機,需填寫簡要自述及上傳照片),點選【應徵職缺】,並完成授權同意開放履歷予本校調閱。
(二)請將下列證明文件註記「影本與正本相符」並簽名或蓋章,依序合併掃描為單一檔案後上傳至【我的應徵】,未完整提供下列證明文件者,將以資料不齊全無法參加甄選處理:
1.現職派令。
2.最近1次銓敘審定函(現職非本職缺職系者,應另檢附曾經審定符合本甄選職缺職系任用資格之銓審函)。
3.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
4.考試及格證書。
5.最高學歷畢業證書。
6.身心障礙證明正、反面。
(三)符合資格條件者,擇優通知甄試(含業務知能測驗及面試),本校並得視成績酌列候補名額1至2名(候補期間自甄審結果確定之翌日起3個月內為限)。應徵人員皆不適任時,本校得予從缺。資格不合或未獲錄取者,恕不予通知。
(四)所檢附之證件,如有偽(變)造者,其行政及刑事相關責任由應徵者自負。
(五)聯絡電話:(08)7805510分機320,人事室曾主任。如欲洽詢工作內容,請洽分機600吳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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