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國立屏東特殊教育學校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一般人員 |
官職等 | 委任第一職等至第三職等 |
職稱 | 書記(延長公告,限身心障礙人員) |
職系 | 綜合行政 (職系職缺統計)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90-屏東縣 |
有效期間 | 2020-11-20~2020-11-29 |
資格條件 | (一)公務人員初等考試或相當等級以上考試及格,具綜合行政職系任用(或調任)資格者。 (二)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第28條不得任用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之一者。 (三)無限制調任情形者(以本公告截止收件日為基準日)。 (四)限領有身心障礙證明者。 (五)未曾受懲戒或行政處分,負責盡職,品行端正無不良嗜好;具工作熱忱、溝通協調能力及團隊合作精神,並能配合業務需求調整工作。 (六)具備電腦文書處理能力。 |
工作項目 | 辦理本校實習輔導處綜合行政相關業務及其他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屏東縣潮州鎮光春路311號。 |
聯絡E-Mail | cwanctlbk@mail.edu.tw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請於109年11月29日前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人事服務網「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檢視並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後(聯絡電話請留手機,需填寫簡要自述及上傳照片),點選【應徵職缺】,並完成授權同意開放履歷予本校調閱。 (二)請將下列證明文件註記「影本與正本相符」並簽名或蓋章,依序合併掃描為單一檔案後上傳至【我的應徵】,未完整提供下列證明文件者,將以資料不齊全無法參加甄選處理: 1.現職派令。 2.最近1次銓敘審定函(現職非本職缺職系者,應另檢附曾經審定符合本甄選職缺職系任用資格之銓審函)。 3.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 4.考試及格證書。 5.最高學歷畢業證書。 6.身心障礙證明正、反面。 (三)符合資格條件者,擇優通知甄試(含業務知能測驗及面試),本校並得視成績酌列候補名額1至2名(候補期間自甄審結果確定之翌日起3個月內為限)。應徵人員皆不適任時,本校得予從缺。資格不合或未獲錄取者,恕不予通知。 (四)所檢附之證件,如有偽(變)造者,其行政及刑事相關責任由應徵者自負。 (五)聯絡電話:(08)7805510分機320,人事室曾主任。如欲洽詢工作內容,請洽分機600吳主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