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白河高級商工職業學校 徵求 臨時約聘(僱)職業輔導員~2020-12-23

徵才機關 國立白河高級商工職業學校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其他人員
官職等
職稱 臨時約聘(僱)職業輔導員
職系
名額 正取人員1名、備取1-2名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72-臺南市
有效期間 2020-12-07~2020-12-23
資格條件 (一)具中華民國國籍者且未兼具外國國籍(大陸地區人民來臺定居設籍未滿10年者,不能參加甄選),思想純正、品德優良、身心健康,具愛心、耐心及服務熱忱。
(二)具國內外大學以上學歷。
(三)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第1項、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 21 條第1項所列不得任用之情事者。
(四)無教育部學校辦理契約進用人員通報查詢作業注意事項第三條所列不得進用之人員。未曾受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規定處罰者及未曾經各級社政主管機關依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第九十七條規定處罰者。
(五)具備以下條件者尤佳:
1.具特殊教育、職業輔導、社會工作、職能治療、心理輔導、復健諮商等實務經驗或相關系所畢業,並對特殊教育工作具有濃厚熱忱者。
2.自備交通工具及相關汽(機)車駕照者。
工作項目 1.依教育部規定職業輔導員之服務方式及內容,辦理學生職業輔導相關工作,配合職場工作時間或受輔導學生之特殊需求彈性調整上班時間。
2.服務對象:白河商工、曾文農工、北門農工等三校身心障礙學生。
工作地址 1.臺南市白河區永安里新興路528號 2.聘(僱)用期間自110年1月1日起至110年12月31日止。
聯絡E-Mail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一)本次甄選作業採親自報名或委託報名,委託報名者須填具委託書並繳驗受託人身分證件,不受理通訊報名。報名表件請至本校網站(http://www.phvs.tn.edu.tw/)下載。意者請檢附以下資料:1.報名表1份2.准考證3.最近3個月內2吋半身脫帽照片1式 2 張,分別黏貼於報名表及准考證 4.國民身分證、最高學歷、駕照、其他相關證照(無則免附)、退伍令等證件正本、影本證件各1份,正本驗畢發還,凡有偽、變造、隱瞞甄選資格各項規定,經查屬實者,取消錄取及受僱用之資格。5.報名資料恕不退件,將由本校逕行銷毀以符個人資料保護法規定。
(二)請於109年12月23日(星期三)上午9時至12時,下午13時至16時前,將資料親自或委託送本校輔導室特教組報名(逾期或證件不齊者不予受理),聯絡電話:06-6852054#711曾組長。
(三)甄選方式:如甄選簡章。
(四)甄選日期、地點:
109年12月24日(星期四)上午09時10分於本校舉行,報名人員請於當日上午8時30分前至輔導室報到。
(五)甄選結果:
1.正取人員1名、備取1-2名。
2.應徵人員均未達錄取標準時,本校得予從缺。
(六)每月薪俸依教育部補助特殊教育學校(班)臨時約聘(僱)職業輔導員薪俸支給標準支給約33,000元(勞保、健保自付額須個人自行負擔)。
(七)甄選簡章請至本校網站下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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