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桃園市立羅浮高級中等學校 |
人員區分 | 一般人員 |
官職等 | 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第7職等 |
職稱 | 技士 |
職系 | 技藝 (職系職缺統計)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33-桃園市 |
有效期間 | 2021-12-30~2022-01-09 |
資格條件 | 一、 專科以上學校畢業。 二、 經銓敘部審定合格實授委任第3職等以上,且具技藝職系任⽤資格之⼈員。 三、 無公務⼈員任⽤法第26條迴避任⽤、第28條不得任⽤、公務⼈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之情事及特考特⽤(含⾼普初等考試)限制調任者(於限制轉調期限期滿前2個月者,得受理報名)。 四、 未曾受懲戒或⾏政處分,品⾏端正,⼯作認真,注重⾏政倫理,能配合校務需要執⾏職務者。 五、 未具雙重國籍之中華⺠國國⺠。 六、 具備⼯作協調、⼈際溝通能⼒、品⾏端正、注重⾏政倫理、服務熱忱、敬業精神及電腦文書處理(含公文系統、word、Excel)與網路操作能⼒,並能配合校務需要執⾏職務及業務調整者。 七、 具辦理相關業務⼯作經驗或具相關證照者尤佳。 八、 具原住民籍得優先錄取。 |
工作項目 | 一、 協助辦理實習處各項業務。 二、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桃園市復興區羅浮里3鄰18號(桃園市立羅浮高級中等學校)。 |
聯絡E-Mail | gerdon119@gmail.com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 報名⽅式: (一) 為配合⾏政院⼈事⾏政總處推動⼈事業務無紙化,應徵本職缺作業採「線上報名」,說明如下: 1. 操作說明請參閱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頁,連結「現職公務人員應徵作業說明」,依步驟提示訊息完成授權取得履歷資料,並點選【我要應徵】功能鍵,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且「簡要⾃述」不得空⽩,點選【應徵職缺】即完成授權同意開放履歷⼯作徵才機關調閱。 2. 請將以下資料依序掃描,合併為1個PDF檔後上傳該系統,並註記與正本相符並簽名或蓋章: (1) 參加桃園市立羅浮高級中等學校職缺甄審(選)人員個人簡歷表(請至本校網站>最新消息公告區下載)。 (2) ⾝分證正反⾯ (3) 男性退除(免)役證明 (4) 考試及格證書 (5) 最⾼學歷證件 (6) 最後一筆銓敘部審定函及派令 (7) 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未達5年者請檢附歷年考績通知書) (8) ⾝⼼障礙⼿冊(若無則免附) (9) 相關業務證照(若無則免附) (10) 如具原住民籍身分請檢具新式戶口名簿或三個月內有效之戶籍謄本。 (二) 未以「事求⼈機關徵才系統」線上報名⽽逕寄紙本履歷資料或上傳資料不⿑者,不再通知補件,並視為資格不符,恕不受理報名。 二、 甄選⽅式: (一) 書⾯審查:初審為書⾯資料審查,資歷審查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試。 (二) ⾯試:就儀表態度、溝通表達能⼒、專業知識、發展潛能等作綜合考評。 (三) 按總成績⾼低錄取技藝職系正取1名,並得增列備取1至2名,候補期間為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3個月,如無適當人選,得從缺。 (四) 聯絡電話:報名相關問題請洽03-3825585轉710人事室李主任;工作內容或性質請洽03-3825585轉620實習處張主任。 三、 錄取公告:於本校網站【http://www.lfsh.url.tw/】>最新消息公告區公佈,並以電話通知正取⼈員。 四、 正取⼈員應依錄取公告規定報到⽇期時間地點,攜帶全部學經歷證件⾄本校報到,逾期未到者以棄權論,由備取⼈員依序遞補。 五、 本案錄取報到⼈員,於辦理商調及報派完成後,再⾏辦理到任事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