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臺南市政府經濟發展局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一般人員 |
官職等 | 委任第四職等至第五職等 |
職稱 | 技佐 |
職系 | 土木工程 (職系職缺統計) |
名額 | 1名(備取2名)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72-臺南市 |
有效期間 | 2021-09-06~2021-09-11 |
資格條件 | (一)具普通考試以上考試及格(含相當等級考試及格、訓練合格),並經銓敘審定合格實授委任第四職等以上具有土木工程職系法定任用資格之公務人員。(二)國內外之公、私立大學以上(含)學校畢業。(三)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之一者;且無限制轉調情事。(四)具汽車駕駛執照。 |
工作項目 | (一)辦理本市七股科技工業區開發行政業務或其他園區報編等相關行政業務。 (二)其他上級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內容請洽:黃股長電話:06-62322231#5165 |
工作地址 | 臺南市新營區民治路36號(民治行政中心) |
聯絡E-Mail | luzbasu@mail.tainan.gov.tw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應徵一律採網路報名方式,請於110年9月11日以前登入【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依職缺應徵步驟提示訊息完成應徵流程,或至【ecpa人事服務網】點選【DK:職缺應徵】,填寫個人簡歷(簡要自述請勿空白,並請務必註明聯絡電話、手機號碼及電子郵件信箱),確認個人完整履歷資料,上傳附件:(1)考試及格證書(2)大學以上學歷證書(3)最近銓敘審定函及派令(4)最近五年考績通知書(5)具有汽車駕駛執照者(具實際上路駕駛者為佳)之PDF檔,並授權應徵機關取得履歷資料,完成線上應徵作業。 (二)經書面審查後,符合資格者,擇優通知面試,不合格者或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亦不退件。 (三)本職缺得視成績增列候補人員2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3個月內有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