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花蓮地方法院 徵求 法警~2021-03-24

徵才機關 臺灣花蓮地方法院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
官職等 委任第3職等至第5職等
職稱 法警
職系 司法行政 (職系職缺統計)
名額 擇優錄取正取1名,候補2名,候補期間自公告甄選結果之翌日起3個月;如無合適人選時得從缺。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97-花蓮縣
有效期間 2021-03-05~2021-03-24
資格條件 (一)經銓敘審定合格實授委任第三職等以上者,具法警管理辦法第9條資格者,並須配合本院法警輪值夜班及假日值勤。

(二)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及公務人員考試法第12條所定不得擔任公務人員各款情事者,且無大陸地區人民來臺定居設籍未滿10年之情形者。
工作項目 法警勤務,須配合本院法警輪值夜班及假日值勤。
工作地址 臺灣花蓮地方法院(本院院區及花蓮簡易庭)
聯絡E-Mail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一)甄選方式:書面審查合格者擇優面試,就應考人專業知識、儀態、精神、表達能力等項目綜合評分。

(二)甄選日期及地點:符合甄選資格者,本院預計109年5月12日以後另行公告於司法院及本院網站,請自行上網查詢甄試日期、時間、地點,本院不另書面或電話通知。逾時未參加甄試者,視同放棄。屆時請持身分證正本(必帶)、健保卡或駕照正本(雙證件),始得參加甄試。

(三)報名應繳證明文件
1.應繳證明文件如有短漏,不予受理,請將下列文件影本以A4紙張(列)影印,左上角以迴紋針夾整齊,依序排列:
(1)報名表1份(請貼照片並簽章,並請務必填寫正確聯絡電話及手機號碼,無法聯繫者,請自行負責)。
(2)公務人員履歷表(請貼照片、填寫簡要自述並簽章)。
(3)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1份。
(4)考試及格證書影本1份。
(5)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影本各1份。
(6)最近5年獎懲令影本各1份。
(7)最近1次銓敘審定函影本1份。
(8)現職派令影本1份。
(9)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1份(請影印黏貼於報名表背面)。
(10)退伍令或免役證明影本1份(正反面影印於同一面,女性免繳)。
(11)報名日前3個月符合公務人員特種考試司法人員考試法警類科之體格檢查表1份(現職法警免附),須至公立醫院或教學醫院辦理,如有不合格或未繳交者,視為資格不符。體檢表可補件,補件期限至109年4月30日止,以限時掛號郵戳為憑。
(12)戶籍謄本影本1份(非原住民身分者免附)。
(13)身心障礙手冊影本1份(具身心障礙身分者檢附,請影印黏貼於報名表背面)。
(14)蒐集個人資料告知事項暨個人資料提供同意書1份。
2.報名所附資料於甄選後留存本院,初審資格不符或甄選未獲錄取,如需返還所附資料,請於報名時檢附足額回郵信封,本院將於甄選作業結束後寄回。

(四)報名時間及方式:
1.報名時間及方式:自公告日起至109年4月29日(星期三)止,一律以掛號郵件通訊報名,以郵戳為憑,逾期或應繳文件不齊者,視為資格不符,恕不受理報名。
2.報名地址: 97058花蓮市府前路15號,臺灣花蓮地方法院人事室收,並請於信封外註明「甄選法警」。
3.聯絡電話:(03)8225144轉206人事室林科員。
4.簡章及表件下載:
司法院網站(http://www.judicial.gov.tw) /徵人啟事
本院網址(http://hld.judicial.gov.tw/) /徵人啟事

(五)錄取公告
1.本次甄選結果,公告於司法院及本院網站之徵人啟事,網址如下:
司法院網址:http://www.judicial.gov.tw/
本院網址:http://hld.judicial.gov.tw/
2.錄取人員若未能配合本院用人期限調任者,即喪失錄取資格,並以備取人員依序遞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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