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新北市政府殯葬管理處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其他人員 |
官職等 | 臨時人員 |
職稱 | 臨時人員 |
職系 | 無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23-新北市 |
有效期間 | 2021-11-17~2021-11-22 |
資格條件 | 一、具電腦繕打能力。 二、具有喪禮服務丙級證照。 三、具有為亡者洗身.穿衣.化妝.入殮等相關經驗。 四、健康狀況良好及口齒清晰者尤佳。 五、須能配合業務調度出勤、輪值夜班及工作職務輪調。 六、本職缺為本處遺體冷藏室冰存案件暨提供相關殯儀服務。(為亡者洗身.穿衣.化妝.入殮等)。 |
工作項目 | 一、辦理本處遺體冷藏室冰存案件暨提供相關殯儀服務。(為亡者洗身.穿衣.化妝.入殮等)。 二、能配合工作職務輪調及輪值夜班。 三、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新北市政府殯葬管理處(新北市板橋區中正路560號) |
聯絡E-Mail | ao4569@ntpc.gov.tw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公務人員履歷表。(履歷表格式請至新北市政府人事處網站下載,網址:https://www.personnel.ntpc.gov.tw/home.jsp?id=af4f5c98e2488b5d&act=be4f48068b2b0031&dataserno=407f7c09460e627219564996b14b0ff9 ) 二、學經歷及相關證照影本。 三、身份證正、反面影印本。 報名方式: 一、符合資格者請檢具以上資料(A4規格紙張依序裝訂),以郵寄(或逕送) 新北市板橋區中正路560號鍾先生收(110年11月22日截止收件,須於110年11月22日下班前寄達,非以郵戳日期為憑,信封請註明「應徵新北市政府殯葬管理處臨時人員」)。 二、資料提供不實或有遺漏,一切後果由當事人負責。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談後進行甄選程序,資格條件不合或未獲錄取者不另行通知,應徵資料恕不退還(如須退還者請附回郵信封);本項甄選均由本處就應徵人員中擇優遞補,惟應徵人員均不適當時,本處得予從缺。 三、本次甄選正取1名、備取2名,備取人員列入候用名冊,依序遞補原公開甄選職缺或等級相當、性質相近之職缺為限,候用期限為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