雪霸國家公園管理處 徵求 約僱保育巡查員~2021-11-18

徵才機關 雪霸國家公園管理處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約僱人員
官職等 二等及五等
職稱 約僱保育巡查員
職系
名額 二等1名;五等1名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35-苗栗縣
有效期間 2021-11-11~2021-11-18
資格條件 (一)
1.二等約僱保育巡查員須須具有下列資格之一:
(1)國民中學或初級中等以上學校畢業。
(2)具有與擬任工作性質相當之專長足以勝任者。
2.五等約僱保育巡查員須具有下列資格之一:
(1)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者。
(2)高級中等學校畢業,並具有與擬任工作性質相當之訓練6個月以上或2年以上工作經驗者。
(二)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第28條不得任用之情事。
(三)具有原住民族身分且設籍於雪霸國家公園所在鄉鎮市區者,以及曾於雪霸國家公園管理處服務滿一年,服務期間工作表現良好之勞務承攬人員優先進用。
工作項目 (一) 二等約僱保育巡查員:
1. 協助園區自然資源、文化古蹟、景觀及公共設施、高山步道、遊憩步道路線及其他登山溯溪路線之保育巡查及維護檢修。
2. 協助園區環境監測、資源調查之研究工作及違規事件通報。
3. 協助園區災害查察、遊客安全維護、緊急救難及意外救援事項。
4.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二) 五等約僱保育巡查員:
1.園區自然資源、文化古蹟、景觀、公共設施、高山步道、遊憩步道及其他登山溯溪路線之保育巡查及維護檢修。
2.園區自然生態資源之監測、調查及復育計畫之執行。
3.園區違法事件之查察、取締及通報。
4.園區土地變更用途及違建之查察、取締及通報。
5.園區災害查察、通報及緊急事故處理,協助辦理山域搜救。
6.協助辦理遊客安全維護及遊客諮詢服務。
7.高山環境清潔維護(含水源維護),山屋、牌示、照明、通訊設備之巡查、維護、測試及檢修。
8.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苗栗縣大湖鄉富興村水尾坪100號(本處為高山型國家公園,實際工作地點於武陵、觀霧及雪見等3管理站所轄區域,且須輪調)。
聯絡E-Mail shih@spnp.gov.tw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一) 意者應檢附:
請至雪霸全球資訊網下載相關表件: https://bit.ly/3oAvpur
1.履歷表(如附表1,需親自簽名、附照片)。
2.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
3.相關經歷證明文件(如:緊急救護相關證書、救難或繩索技術相關證書尤佳)。
4.原住民身分證明文件(近3個月內戶口名簿或戶籍謄本)。
5.健康關懷表(如附表2),以符合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之健康條件。
6.健康狀況自我檢視切結書(如附表3),以掌握應考人健康情形。
上述資料除健康關懷表(附表2)於甄試當天填寫之外,其餘資料請於民國110年11月18日前(以掛號郵戳為憑)逕寄苗栗縣大湖鄉富興村水尾坪100號人事室收,聯絡電話:(037)996100#311施小姐。
(二) 資格條件經審查合格者,擇優通知參加甄試,甄試方式將採經歷與證照(10%)、面試(50%)及體能測驗(40%),甄試結果依照最高學歷條件及甄試總成績高低順序擇優錄取。錄取人員依本處通知報到任用,資格不符或未獲錄取者不另行通知亦不退件。
(三) 本次甄選得視成績增列候補人員2名,資格保留期間2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四) 二等約僱保育巡查員如最高學歷為國民中學或初級中等學校,每月薪資31,084元(190薪點);如為高中(職)以上畢業者,每月薪資35,178元(220薪點)。
(五) 為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應考人請於考前做好個人健康管理,並落實保持社交距離、維持手部衛生、呼吸道衛生及咳嗽禮節等防護措施,以利如期應試。於甄試當日如為居家隔離、居家檢疫、自主健康管理被限制不得外出者,依傳染病防治法不得入場應試。應考人須配合量測體溫及手部消毒,如有發燒症狀(額溫≧攝氏37.5度)者,應考人術科測驗安排於最後單獨測驗,應考人應全程配戴口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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