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新北市立鶯歌陶瓷博物館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約僱人員 |
官職等 | 約僱4等250薪點(月支報酬新臺幣32,425元) |
職稱 | 約僱人員(文教行政職系研究助理之職務代理人) |
職系 | 無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23-新北市 |
有效期間 | 2022-02-22~2022-03-02 |
資格條件 | 一、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或高級中等學校畢業具有相關訓練6個月以上或2年以上之經驗。 二、具備獨立規劃、執行及良好溝通協調能力。 三、對文化藝術行政具高度熱誠,且可因工作需要配合夜間及假日輪班、加班及出差者。 |
工作項目 | 一、策辦及執行主題性展覽及藝術推廣活動。 二、展演活動文宣品統整與執行。 三、辦理各項計畫成果之展現核銷及結案。 四、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新北市鶯歌區文化路200號(新北市立鶯歌陶瓷博物館)。 |
聯絡E-Mail | ao4277@ntpc.gov.tw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應徵方式: (一)符合上開資格條件且有意願者請於111年3月2日(星期三)前(以郵戳為憑,逾期不予受理)檢附下列資料掛號逕寄「239218新北市鶯歌區文化路200號『新北市立鶯歌陶瓷博物館人事室楊先生』」收。 (二)請於信封左下角註明『應徵典藏展示組職務代理人』及日間聯絡電話或手機號碼。 二、應檢具資料: (一)新北市政府非編制人員甄選報名表:請至新北市政府人事處網站(https://www.personnel.ntpc.gov.tw/index.jsp)「書表下載」-「新北市政府非編制人員甄選報名表」下載使用,勿修改或自創格式。 (二)最高學歷證件(國外學歷依「學歷經歷證明審查規則第5條」規定,需提供經中華民國駐外單位驗證之外文畢業證書影本,並加附經翻譯且認證【本國駐外單位、公證等】之中文譯本)。 (三)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四)相關專業證照(無則免附)。 (五)上述證件請以A4規格影印,並依序用長尾夾固定,如所提供資料係變(偽)造,相關責任由當事人自負(報名表末頁請簽名)。 三、甄選方式: (一)先就書面資料審查,符合資格條件者擇優通知面試,不合者恕不通知亦不退件(未獲通知面試或錄取之應徵者如需返還書面資料,請附足額郵資之回郵信封俾利郵寄)。 (二)視成績酌增候補名額1至2名(如應徵者皆不符合業務需求,得予從缺)。 四、依「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及「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相關規定,本機關長官對於配偶、三親等以內血親、姻親及共同生活之家屬,不得在本機關有任用、陞遷、調動及其他人事措施;有上開情形者,請勿應徵。 五、薪資待遇以約僱4等250薪點支薪,按111年軍公教通案聘用人員薪點折合率(新臺幣129.7元)基準,月支報酬為3萬2,425元。 六、聯絡電話:(02)86772727分機588人事室楊先生;如欲洽詢實際工作內容,請撥分機501江組長。 註:本職缺係本館典藏展示組研究助理育嬰留職停薪期間所遺職務,預計至111年12月31日止,該研究助理如提前回職復薪,職務代理人即應解僱,屆時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救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