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洋委員會海巡署教育訓練測考中心 徵求 專員~2020-01-14

徵才機關 海洋委員會海巡署教育訓練測考中心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警察人員
官職等 警正三階至警正二階
職稱 專員
職系
名額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10-臺北市
有效期間 2020-01-10~2020-01-14
資格條件 (一)現任警正三階或警正二階警察官職務。
(二)經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或特種考試三等(乙等)考試及格。
(三)具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大學以上畢業。
(四)曾任海巡,警察或消防機關訓練工作2年以上。
(五)105年至107年 3年年終考績至少2年甲等。
工作項目 負責海巡專業訓練之測(督)考及人員體技能鑑測等相關業務。
工作地址 台北市大安區隊臥龍街240之2號
聯絡E-Mail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一)請檢具公務人員履歷表(含獎懲紀錄,經歷,自傳,日夜聯絡電話及手機號碼),最高學歷證書,考試及格證書,現職派令,銓敘審定函,105年至107年考績通知書等相關資料影本,以掛號方式寄海巡署教育訓練測考中心人事室(台北市大安區臥龍街240之2號)廖先生收(02-23773065分機271703),信封上註明「應徵教育訓練測考中心測考科專員職務」,收件截止日期為109年1月14日止(以郵戳為憑,逾期無效)。
(二)符合資格條件者擇優通知面試,不符資格條件者不另行通知,如需退回應徵資料者請檢附回郵信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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