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生福利部樂生療養院 徵求 護理師~2020-10-30

徵才機關 衛生福利部樂生療養院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
官職等 師(三)級
職稱 護理師
職系
名額 3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23-新北市33-桃園市
有效期間 2020-10-06~2020-10-30
資格條件 甄選資格:符合醫事人員人事條例任用及以下資格,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之一者。
(一) 教育部認可之公私立專科學校護理科系畢業。
(二) 領有護理師證書。
(三) 最近五年內曾任「公立醫院」護士或護理師職務3年以上、或具私立教學醫院護士或護理師職務3年以上者。
(四) 護理專業能力進階N2(含)以上。
工作項目 護理專業與行政管理、醫院評鑑業務、護理教育訓練、護理品質監測;
衛生局處資料提交、評鑑及督考作業及其他臨時交辦事項等、需輪值三班。
工作地址 桃園市龜山區萬壽路一段50巷2號
聯絡E-Mail ls10061@lslp.mohw.gov.tw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詳細甄選簡章請至本院網頁/徵才與報名/徵才公告 下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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