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桃園市政府就業服務處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其他人員 |
官職等 | 無 |
職稱 | 業務輔導員(臨時人員) |
職系 | 無 |
名額 | 2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33-桃園市 |
有效期間 | 2020-12-16~2020-12-23 |
資格條件 | (一) 經教育部承認之國內外公私立大專校院以上畢業,並具備相關工作經驗2年以上者。 (二) 電腦中文輸入測驗每分鐘15字以上,錯誤率10%以下。 |
工作項目 | (一) 求職求才登記、職缺開發、就業媒合、職業介紹、就業諮詢等就業服務。 (二) 其他臨時相關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中壢就業中心(桃園市中壢區新興路182號) 正取1名 桃園就業中心(桃園市桃園區南華街92號) 正取1名 |
聯絡E-Mail | 10013809@mail.tycg.gov.tw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進用人數】 中壢就業中心正取1名,另視成績酌增候補2名;桃園就業中心正取1名,另視成績酌增候補2名,候補期間自徵才結果公告日(含)起3個月內,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如正取人員未報到或有性質相近職缺則依序由備取人員遞補,惟應徵人員均不合適時,亦得予從缺。 【薪資待遇】 依據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所屬機關(構)臨時人員僱用資格條件一覽表,以業務輔導員薪點第1級敘薪:32,546元。(本案進用之臨時人員,以勞動部就業安定基金補助經費為限,並經本府核定後始得進用。) 【考試甄選】 (一) 甄選時間:符合資格者另行通知。 (二) 考試項目:需口試、電腦基本操作測驗。 【應徵時間】 109年12月16日(星期三)起至109年12月23日(星期三),報名文件一律請掛號郵寄(以郵戳為憑)至桃園市政府就業服務處(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59號)認定給付課黃先生收,恕不接受親送,並請於信封袋上註明「應徵業務輔導員」及白天聯絡電話,逾期或證件不齊者不予受理。 【應附證件】 (一) 報名表(請至桃園市政府就業服務處首頁下載)請貼照片並務必詳實填寫,自傳需親自簽名。 (二)最高學歷(國外學歷需經教育部承認,國外畢業證書需先經過駐外辦事處查驗)證件影本。 (三)服務證明、在職證明或離職證明影本(請務必檢附書面證明文件,相關工作經驗年資須累計2年以上,未附者不予計入,另勞動部勞工保險局保險異動明細表不予計入)。 (四)所附報名表及證件影本一律以A4規格繳交,並依序裝訂成冊,前開資料除履歷表須正本外,餘均為影本,合於條件者通知面試,資格不符者恕不退件,亦不另行通知。 【聯絡人】黃先生,電話:03-3322101分機8015或03-338607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