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臺中市清水地政事務所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約僱人員 |
官職等 | 二等190薪點(月薪新臺幣24,000元) |
職稱 | 約僱人員(職務代理人) |
職系 | 無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42-臺中市 |
有效期間 | 2020-12-18~2020-12-22 |
資格條件 | 專科學校畢業以上,熟文書作業軟體或具出納會計等專長。 |
工作項目 | 辦理本所出納、印信管理、文書管理及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臺中市清水地政事務所(臺中市清水區鰲峰里大街路138號)。 |
聯絡E-Mail |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符合上列資格條件且具意願者,請依順序檢附下列文件: 1.公務人員簡式履歷表(含照片及聯絡電話、手機號碼及自傳,另履歷表須有親自簽名)。 2.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 3.身分證明文件影本。 4.相關工作經驗證明文件(在職證明書、離職證明書等),無則免附。 (二)上開文件統一以A4格式裝訂整齊,請於109年12月18日至109年12月22日前(紙本投件郵戳為憑,逾期不予受理),以掛號郵寄43654臺中市清水區鰲峰里大街路138號人事管理員收,並請於信封右上角註明「應徵編號13691第四課二等約僱職務代理人」字樣。公務人員簡式履歷表電子檔(word檔)並請同時email至bibivin@taichung.gov.tw信箱。 (三)經紙本審查資格符合者,以電話通知面試,並擇優錄取正取1名、擇優增列候補名額最多2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三個月內有效(不合格或未錄取者不另行通知及退件)。 (四)僱用期限:自110年1月4日起至110年公務人員初等考試錄取人員報到前一日止(以實際報到日為準),另於約僱原因消失或期限屆滿時,應即予解僱。 (五)月薪:約僱二等190薪點,新臺幣24,000元。 (六)工作時間:自8時至17時每日工作時間8小時、周休二日,並依臺中市政府規定彈性上下班,中午休息1小時。 (七)聯絡電話:04-26237141轉603黃小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