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北門高級中學 徵求 救生員~2020-04-16

徵才機關 國立北門高級中學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其他人員
官職等 無(以勞基法基本時薪158元支薪)。
職稱 救生員
職系
名額 正取1名、備取1名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72-臺南市
有效期間 2020-04-09~2020-04-16
資格條件 (一)年滿十八歲,高中職以上學校畢業,未曾有刑事案件不良紀錄者。
(二)需持有經中華民國水上救生協會、中華民國紅十字會總會、中華民國水中運動協會、中華民國游泳救生協會或中華民國海軍爆破隊退伍人員協會等單位其中之一檢定合格、合法之救生員證,且證件尚在有效期限內者。(未能依規定繳交驗證者,取消僱用資格,不得異議。)
(三)熟悉水上救生急救技巧。
工作項目 二、工作內容:
(一)游泳池開放一般事項:
1、配合游泳池開放,維護體育課教學之安全管理及參與活動人員秩序。
2、注意游泳活動安全,禁止潛泳、跳水,遇有奔跑、嬉戲、跳水及其他危險行為,應予制止或勸導之。
3、每日定時不定時巡視及維護泳池相關設備(含泳池四週、過濾及消毒設施、電源管理、淋浴設施、廁所及其他週邊設施)安全及整潔。
4、於休池前十分鐘,吹哨通知即將停池時間,俾利清場工作。
5、確認人員全部離開,再將入池進口關閉,避免人員離池後再行進入;並做好環境清潔,巡視泳池設備(含泳池四週、過濾器、消毒設施、電源管理、淋浴設施、廁所及其他週邊設施)確實關閉水電等設施。
6、離池前最後檢視,確認已無人員後,關閉泳池大門以維安全。
7、游泳教學輔助教具(浮板、浮球),應排放整齊。
8、配合學校段考時間徹底清潔地板及踏墊。
9、執勤時應穿著適宜服裝與配備。
(二)維護游泳池機房設備:
1、機房設備操作、維護與水質消毒、管理等工作。
2、每日做泳池水溫、水質、含氯量等檢測(檢測結果應合於標準),做成記錄備查,並將結果公告。
3、執行泳池清潔與消毒工作,做成記錄備查,以維持環境清潔。
4、應妥善使用池底吸塵器與機電設備,做成記錄備查,避免人為因素所造成的損壞,否則將予以追究。
(三)協助學校辦理游泳池相關行政工作:
需協助學務處體育組辦理游泳池相關行政工作。
工作地址 台南市佳里區六安里269號
聯絡E-Mail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聯絡人:人事室梁主任
連絡電話:06-7222150#2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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