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桃園市龜山區公所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其他人員 |
官職等 | 無 |
職稱 | 業務助理 |
職系 | 無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33-桃園市 |
有效期間 | 2025-04-02~2025-04-08 |
資格條件 | 1.大專以上學校畢業者。 2.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及第28條不得任用情事之一者。 3.熟諳電腦操作及文書處理者(含Microsoft Word、Microsoft Excel等),具汽(機)車駕照及諳台語者尤佳。 |
工作項目 | 1.本區第1至第5公墓巡查工作(含違法殯葬行為查報、無權占用公墓土地、公墓相關設施狀況查看、公墓除草、墳墓新建造與起掘勘查、舊墓整修勘查及環境衛生狀況查報處理等)。 2.其他臨時交辦事項(本公所得視業務需要,保留職務調整權利)。 |
工作地址 | 333022桃園市龜山區公所(桃園市龜山區中山街26號)。 |
聯絡E-Mail |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1.檢附資料,請以A4規格影印依序裝訂,於114年4月8日下午5時前寄達或親送本公所民政課黃先生(非以郵戳為憑),逾期恕不受理報名。信封上請敘明「應徵民政課業務助理」。 (1)報名表1份,請至本頁【職缺相關附件】下載,或至桃園市龜山區公所網頁-相關資料-徵才資訊下載。網址:http://www.guishan.tycg.gov.tw/ (2)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請自行註明「僅供龜山區公所查驗身分使用」)。 (3)最高學歷畢業證書。 (4)其他經歷及汽(機)車駕照、專業證照等影本,無則免附。 2.待遇標準:以日計薪新臺幣1,520元,每月工作日數上限22日(含自提勞健保、勞退等)。 3.資料未齊者,視為資格不符,恕不通知補件或退件,符合資格者擇優通知面試,錄取正取1名,得備取1或2名,候補期間為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5個月,若無適當人選亦得從缺,如未獲通知面試或面試未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錄取結果將公告於本公所網站之最新消息。 4.僱用期間:自實際報到日起至114年12月31日止,並視工作、品德及差勤等辦理平時及年終考核,作為明年續僱依據。 5.聯絡電話:03-3203711轉306民政課黃先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