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隆市政府 徵求 科長~2025-04-11

徵才機關 基隆市政府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人事人員
官職等 薦任第8職等至薦任第9職等
職稱 科長
職系 人事行政 (職系職缺統計)
名額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20-基隆市
有效期間 2025-04-02~2025-04-11
資格條件 1. 經公務人員高等三級考試或相當等級以上考試及格,並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
(1) 現任或曾任人事機構單列或跨列薦任第9職等主任、科長、組長或其他職務列等相當之職務,並經銓敘審定合格實授薦任第9職等人事行政職系。
(2) 現任或曾任人事機構單列或跨列薦任第8職等主管職務3年以上,並經銓敘審定合格實授薦任第8職等人事行政職系。
2. 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之一者。
工作項目 1. 本府人事處給與科業務。
2.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基隆市政府人事處(基隆市義一路1號3樓)
聯絡E-Mail 1120414@mail.klcg.gov.tw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1. 意者請於公告期限內於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站,以線上同意開放履歷方式應徵(履歷表每筆資料內容需詳細完整,且簡要自述不可空白),並請務必備妥最近一次派令及銓審函、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考試及格證書、最高學歷畢業證書等佐證資料於事求人網站上傳應徵附件(其中須含公務人員履歷表簡要自述頁,填表人請親自簽名後之掃描檔),所送資料不齊全或未符資格者不予受理,聯絡電話02-24201122分機1305 人事處張先生。
2. 本府就相關資料先予書面審查,擇優進行面試,未獲通知面試或甄審後未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及退件。
3. 報名人員所檢附之證件,如有偽造、變造、假借、冒用等情事,撤銷錄取資格,並依法究辦。
4. 本次甄選職缺除正取名額外,得增列候補名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5個月內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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