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嘉義縣議會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一般人員 |
官職等 | 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
職稱 | 組員 |
職系 | 綜合行政 (職系職缺統計)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61-嘉義縣 |
有效期間 | 2025-04-07~2025-04-10 |
資格條件 | 1.具綜合行政職系委任第5職等以上任用資格。 2.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不得任用情事、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不得陞任情事及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9條之及第21條第1項不得任用情事之一者,且至報名截止日無限制轉調情形者(具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2條例外情事者須檢具證明文件。) 3.具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大學以上畢業學歷者。 |
工作項目 | 辦理綜合行政業務及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嘉義縣議會(嘉義縣朴子市祥和一路西段一號) |
聯絡E-Mail | mjtsai@cyscc.gov.tw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配合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推動人事業務無紙化,操作說明請參閱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頁,連結「現職公務人員應徵作業說明」,依步驟提示訊息完成授權取得履歷資料,並點選【我要應徵】功能鍵上傳應徵資料並完成授權同意開放徵才機關調閱履歷資料。 二、請檢附下列應徵資料並按順序掃描成單一檔案上傳系統: 考試及格證書、最高學歷證件、銓敘部審定函(必含曾經銓敘審定符合任「綜合行政」職系職務審定函及最近一次銓審函)、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等相關資料影本。倘未完整檢附前述資料,將以資料不齊全論,恕無法參加甄選。 三、經審查符合資格條件及用人需求者,擇優通知參加面試,不符資格或用人需求者,不另行通知。 五、本次甄選除正取外,得酌增候用人員2名,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候用期間3個月。 六、如有報名疑問,請洽人事室蔡小姐(05-3620076分機11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