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市就業服務處 徵求 書記~2023-05-02

徵才機關 臺中市就業服務處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
官職等 委任第1職等至第3職等
職稱 書記
職系 綜合行政 (職系職缺統計)
名額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42-臺中市
有效期間 2023-04-25~2023-05-02
資格條件 (一)公務人員初等考試或相當等級以上考試及格,具綜合行政職系法定任用資格者。
(二)負責盡職,品行端正,具服務熱誠、協調溝通能力且須配合業務需要做職務調整。
(三)熟諳電腦文書處理(word 文書處理、excel 編輯處理)及網路應用處理能力。
(四)具出納業務經驗者尤佳。
(五)無限制調任情事者。
(六)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之1者。
(七)未曾受懲戒或行政處分,具服務熱忱及溝通協調能力者。
工作項目 (一) 負責本處薪資、出納作業事項。
(二) 協助總務、例行性綜合等彙整業務。
(三)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臺中市就業服務處 (40852 臺中市南屯區精科路26號2樓)
聯絡E-Mail yichen3119@taichung.gov.tw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一) 配合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推動人事業務無紙化,本職缺應徵作業採線上報名,請於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頁,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點選【應徵職缺】依序進行本職缺應徵並完成授權取得履歷資料,並將相關證明文件(1.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2.考試及格證書影本、3現職或最近一次銓敘部審定函影本、4.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影本、5.最近5年獎懲資料、6.自傳、7.語文檢定測驗合格證書影本〈無則免附〉等相關文件)完整上傳,未開放者恕不受理。(自傳請勿空白)。
(二) 其他:
1. 報名資料經審查合格後,本處得擇優通知參加面試。證件不全者及資格不合者不予受理。錄取人員由本處主動通知,未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
2. 報名人員所檢附之證件,如有偽造、變造、假借、冒用等情事,撤銷錄取資格,並依法究辦。
3. 本案甄選職缺除正取名額外,得擇優增列候補名額2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三個月內有效。
4. 報名期間:112年4月25日至 5月2日。
5. 聯絡電話:04-22289111轉36313蔡小姐。

View details » Back to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