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部文化資產局 徵求 科員~2023-06-09

徵才機關 文化部文化資產局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
官職等 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職稱 科員
職系 文教行政 (職系職缺統計)
名額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42-臺中市
有效期間 2023-06-02~2023-06-09
資格條件 一、國內外大專院校畢業具碩士以上學位。
二、公務員高考三級或相當等級以上考試及格或薦任升官等考試(或訓練)及格者,具薦任第6職等以上合格實授文教行政職系法定任用資格。
三、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情事,且無公務人員考試法第6條各類考試限制轉調情形。(於報名截止日時無各類考試限制轉調情事)
四、具建築設計、土木營造、工程採購、工程品質管理、都市規劃及設計、文化資產、行政法學、公共行政等相關學經歷背景,且具台語溝通能力者。
工作項目 一、國定古蹟調查、審議指定、管理維護及修護再利用等業務。
二、輔導國定古蹟所有人辦理國定古蹟管理維護相關業務。
三、辦理國定古蹟相關之各項專案業務。
四、辦理綜合管考行政相關事宜。
五、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臺中市南區復興路三段362號
聯絡E-Mail ch0131@boch.gov.tw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一、請於112年6月9日前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填具並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含自述)內容無誤後,點選【應徵職缺】授權本局於甄選期間取得履歷資料,並將考試及格證書、最高學歷證件、現職派令、現職銓審函及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等資料(均為pdf檔)電子檔上傳至應徵系統供參。未完成上傳表件資料、資料不全或不符報名資格規定者,不再通知補件,並視為資格不符。
二、本局得視應徵人員之學經歷專長擇優通知面試,錄取正取1名,並視甄選結果得擇優增列候補人員2名,候補期間為3個月,未獲遴用者,不再通知及退件。
三、履歷資料請註明白天聯絡電話、手機號碼及電子郵件帳號。有關本職缺如有疑義,請洽文化部文化資產局古蹟聚落組李小姐,電話04-2217-7669、E-mail:ch0370@boch.gov.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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