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南市政府交通局 徵求 助理員~2025-10-22

徵才機關 臺南市政府交通局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
官職等 委任第4職等至委任第5職等
職稱 助理員
職系 交通行政 (職系職缺統計)
名額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72-臺南市
有效期間 2025-10-15~2025-10-22
資格條件 (一)具委任第三職等以上交通行政職系任用資格,須熟悉各項交通法令規章,及了解公文處理之作業流程。
(二)須具細密及高度審辨、研析能力。
(三)公私立大學以上畢業者。
(四)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不得陞任之各款情事之一,且無限制轉調情事。
工作項目 (一)窗口日報及月報製作、窗口匯票、窗口吊銷駕照後續整理暨相關公文處理。
(二)窗口現金解繳作業及現金保全採購案。
(三)支援窗口及民眾法令解說。
(四)窗口收費案件稽核。
(五)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本職缺為預估缺,如原職人員反悔至新機關報到,本甄選結果無效,應試人不得異議。
工作地址 臺南市政府交通局交通事件裁決中心(臺南市東區崇德路1號2樓)
聯絡E-Mail kastarfive@mail.tainan.gov.tw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一)配合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推動人事業務無紙化,現職人員應徵本職缺作業請務必採線上應徵方式辦理:
1.請連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徵才系統查詢本職缺公告。
2.點選【我要應徵】,並詳讀職缺應徵步驟提示訊息。
3.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等相關資料內容無誤(需填寫簡要自述1.應徵動機2.重要經歷…等)。
4.點選【應徵職缺】進行本職缺應徵確定,完成授權同意開放履歷給徵才機關調閱(現職人員皆採線上報名,不受理郵寄報名)。
5.點選【我的應徵】,於114年10月22日前上傳相關附件電子檔案。
(二)逾期或資料不齊者不受理,資歷審查合格者擇優擇期通知面試;不合格者,恕不另行通知。
(三)本次甄選正取1名,得擇優增列候補2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日起5個月內有效,惟應徵人員均不合適時,得予從缺。
(四)聯絡方式:黃小姐 06-2991111 分機89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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