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北區國稅局 徵求 臨時人員(秘書室文書股)~2023-07-21

徵才機關 財政部北區國稅局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其他人員
官職等
職稱 臨時人員(秘書室文書股)
職系
名額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33-桃園市
有效期間 2023-07-18~2023-07-21
資格條件 1.高中(職)以上畢業。
2.熟諳電腦文書處理能力(開放免費文書處理軟體及中文繕打)。
3.具國稅相關業務經驗尤佳。
4.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及第28條所定各款情事之一。
5.無公務員服務法第14、15條,經營商業或投機事業之情事(按:如有擔任負責人、董事、監察人、執行業務股東等,請於到職前處理竣事)。
工作項目 1.協辦國稅稽徵非屬行使公權力之業務。
2.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財政部北區國稅局(330桃園市桃園區三元街156號)
聯絡E-Mail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1.有意願並符合應徵資格條件者,請檢附個人履歷表(含基本資料、經歷、家屬及自傳)、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及相關證明文件,於112年7月21日前(以郵戳為憑,逾期恕不受理)逕寄(送) 財政部北區國稅局秘書室文書股鄭小姐收,聯絡電話03-3396789分機1866(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三元街156號12樓,並於信封上註明「應徵文書股臨時人員」字樣)。
2.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談,不合格者或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及不退件;未獲通知面試或錄取之應徵者如須返還書面應徵資料,可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
3.本案甄選職缺除正取名額外,得增列候補名額1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3個月內有效,另備取人員將視當時出缺職務及僱用期間核定。
4.每月薪資:新臺幣27,490元。
5.僱用期間:自112年8月15日起至112年12月31日止,期限屆滿時,即予解僱。
6.本次徵才將直接自應徵者本人蒐集個人資料,至應徵者面試止僅供本次徵才及後續錄取相關作業使用,應徵者得請求補充、更正、要求停止蒐集、處理或利用及請求刪除,應徵者得自由選擇是否提供個人資料,惟若拒絕提供,本所有權依其判斷決定是否通知面試或錄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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