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部民用航空局飛航服務總臺 徵求 工務員~2023-07-31

徵才機關 交通部民用航空局飛航服務總臺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
官職等 薦任第六職等至第七職等
職稱 工務員
職系 電機工程 (職系職缺統計)
名額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33-桃園市
有效期間 2023-07-18~2023-07-31
資格條件 (一) 國內外大專院校(含)以上學校畢業。
(二) 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或相當等級(含)以上之考試及格,並具該職務職系任用資格之人員,且無考試及其他規定限制調任情形(於報名截止日前未在限制轉調期限者始受理報名)。
(三) 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第28條第1項不得為公務人員之情事、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不得陞任之情事者。
(四) 熟諳通信理論、網路設備基本技能及採購處理能力。
工作項目 (一)飛航服務助航設備之汰換及維護等業務。
(二)氣象設備委外維護之需求及規格招標和審查等業務。
(三)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桃園市大園區航站南路11號(桃園裝修區臺)
聯絡E-Mail nicki@anws.gov.tw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一) 報名方式:應徵人員請逕自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依序完成「我的簡歷」/「我的履歷」/「應徵職缺」/「我的應徵」填寫及確認個人學經歷履歷資料。如有英語檢定、採購專業證照(無則免附)等相關資料影本,請於「應徵職缺」上傳附件,前述資料請於112年7月31日前以線上簡歷及履歷徵才期限截止日登載為憑【本職缺為桃園裝修區臺電機工程職系工務員職務(A720410)】。
(二) 甄選方式: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參加甄試或面談(不合格者不另行通知);並視成績擇優錄取,未錄取者不另行通知(無適當人選得從缺)。本職缺正取1名,並得視甄選成績列候補2名,候補人員依序遞補原公開甄選職缺或職務列等相同、工作性質相近之職缺,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3個月,期滿如未經通知遞補,則自動喪失候補資格。
(三) 聯絡人:飛航服務總臺人事室洪小姐(02)8770-22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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