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臺中市新建工程處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聘用人員 |
官職等 | 聘用6等1階280薪點(月薪38,948元) |
職稱 | 聘用職務代理人 |
職系 | 無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42-臺中市 |
有效期間 | 2025-08-07~2025-08-11 |
資格條件 | (一)資格條件: 1、國內外大學以上學歷畢業,具備汽車駕照。 2、需配合加班。 3、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所列不得任用情事之一者。 4、建築、土木工程、都市計畫、景觀等相關工程科系或具相關工作經驗者尤佳。 (二)聘用期間:自報到日起至114年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增額錄取人員報到前一日止(預計至114年12月底),如代理原因消失時,即無條件解聘,並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救助。 (三)薪資:月支報酬為280薪點(約新臺幣38,948元),需另扣除勞健保及勞退提撥。 |
工作項目 | (1)轄區內道路及公共設施維護管理。 (2)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臺中市潭子區豐興路一段512號5樓 |
聯絡E-Mail | hbtcf00355@taichung.gov.tw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應徵者請檢附下列證件於114年8月11日前掛號郵寄「427215臺中市潭子區豐興路一段512號5樓」臺中市養護工程處人事室黃小姐收,並註明應徵「幫工程司職代」職缺,逾期不予受理(以郵戳日期為憑)。 ※<應繳證件>: A.履歷表(請詳細填寫並黏貼照片、註明手機及email等聯絡方式)。 B.身分證明文件正反面影本。 C.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 D.工作經歷證明或其他相關證明文件。 二、報名人員所檢附之文件影本,如有偽造、變造、假借、冒用等情事,一經查明,已錄取者撤銷錄取資格;已發布者,撤銷聘用通知書。 三、報名人員經資格審查符合者,本處將擇優面試,時間另行通知。若資格不符或未獲錄取,恕不通知及退件。 四、本案承辦人:人事室黃小姐 04-22289111#39552。 其他說明: 一、聘用6等1階預計聘用至114年高等考試三級考試增額錄取人員報到前1日止(預計114年12月底),原因消失或期限屆滿時,無條件解僱,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救助。 二、職缺除依需求名額錄取正取人員外,得視成績酌增候補人員,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5個月,並得依序遞補本職缺或等級相同、性質相近之職缺。 三、酬金以聘用6等1階280薪點支薪(約新臺幣38948元)尚需扣除勞健保及提繳勞工退休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