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部公路總局第四區養護工程處 徵求 工程員(花蓮工務段)~2023-07-21

徵才機關 交通部公路總局第四區養護工程處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
官職等 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第7職等
職稱 工程員(花蓮工務段)
職系 土木工程 (職系職缺統計)
名額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97-花蓮縣
有效期間 2023-07-14~2023-07-21
資格條件 一、現敘委任第五職等以上合格實授並具土木工程職系任用資格者。
二、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不得為公務人員各款不得任用及特考特用限制調任情事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不得辦理陞遷之情形者。
工作項目 一、辦理土木工程相關業務。
二、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本處花蓮工務段( 花蓮縣花蓮市府前路5號)
聯絡E-Mail niceflying@thb.gov.tw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一、報名方式請於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上,於該職缺點選【我要應徵】功能鍵投件,並附上相關證明資料,應檢具證件如下:
(一)考試及格證書影本
(二)現職派令及銓敘審定函影本
(三)最近5年考成(績)文件影本
(四)最高學歷證明影本
(五)公務人員履歷表(需親自簽名、附照片,並請校對履歷表,有誤請確實更正)
(六)切結書及簡歷冊電子檔務請另行E-MAIL:niceflying@thb.gov.tw 寄送,若未於報名期限寄送者以證件不齊者論(電子檔請到本處網站https://thbu4.thb.gov.tw/最新消息下載)。
二、連絡電話及連絡人:03-9962501轉1202;蕭小姐。
三、經本處初審符合資格者,擇優另行通知面試。
四、本項甄選職缺除正取名額外,得增列候補名額1-2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3個月內。
五、面試結果如未獲錄取,恕不另行通知。
六、本處自107年1月15日起由交通事業機構改制為交通行政機關,業經錄取人員報到後專業加給支用表(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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