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縣花蓮市戶政事務所 徵求 股長~2023-07-20

徵才機關 花蓮縣花蓮市戶政事務所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
官職等 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職稱 股長
職系 綜合行政 (職系職缺統計)
名額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97-花蓮縣
有效期間 2023-07-14~2023-07-20
資格條件 1.現敘薦任第6職等以上具調任綜合行政職系任用資格之現職公務人員。
2.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規定且無限制轉調之情事。
工作項目 綜合各項戶籍及行政業務。
工作地址 花蓮縣花蓮市復興街67號
聯絡E-Mail house67@hl.gov.tw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配合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推動人事業務無紙化,本職缺應徵作業採線上方式應徵,說明如下:
(一)、線上應徵:請於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頁,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須填寫簡要自述及上傳照片),點選【應徵職缺】依序進行本職缺應徵並完成授權同意開放履歷給徵才機關調閱。
(二)、上傳資料:請將以下資料依序合併掃描為單一PDF電子檔上傳
1、切結書(至花蓮縣政府人事處首頁/表格下載/組織任免科/任免下載,網址:https://pd.hl.gov.tw/Detail/9441f1672a374d1ca5d49f72f53c52ab
2、最高學歷證件(持國外學歷者,請檢附我國駐外館處認證之畢業證書、成績單中譯本,並提供出入境資料)
3、考試及格證書
4、現職派令
5、現職銓審函及職系調整審定函;任職期間曾有考績升等,請務必檢附考績升等函
6、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
(三)、請依上述規定報名,未依規定填寫簡要自述及完整上傳前述資料,或不符合報名資格者,不再通知補件,並視為資格不符。審查合格人員將則優通知面談,未經錄用者,恕不另行通知,亦不退件。
(四)、請務必至花蓮縣政府人事處首頁/表格下載區(網址:https://pd.hl.gov.tw/Detail/9441f1672a374d1ca5d49f72f53c52ab ),下載填寫『外補職缺應徵者資料表(由應徵人填寫)』,將填妥之word檔案(請勿提供其他格式),於投件截止日前以電子郵件寄送至house67@hl.gov.tw電子信箱。
(五)報名人員所檢附之文件影本,如有偽造、變造、假借、冒用等情事,一經查明,已錄取者,撤銷錄取資格;已發布派令者,撤銷派令。其涉及刑事責任者,移送檢察機關辦理。
(六)、本次甄選除正取名額外,得增列候補名額1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3個月內有效。
(七)聯絡人及電話:李小姐03-8339641分機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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