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化縣政府 徵求 臨時人員~2023-06-22

徵才機關 彰化縣政府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其他人員
官職等
職稱 臨時人員
職系
名額 正取1名(備取1名)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50-彰化縣
有效期間 2023-06-14~2023-06-22
資格條件 (一)具高中職以上學歷。
(二)需會使用EXCEL及基本電腦文書處理。
(三)體能狀況需能配合外勤業務並自備交通工具
(四)除下列各款情事外,其餘人員皆可參加甄選: 
(1)動員勘亂時期終止後,曾犯內亂、外患罪,經判刑確定者,或通緝有案尚未結案者。 
(2)曾服公務有貪污行為,經判刑確定者,或通緝有案尚未結案者。 
(3)禠奪公權尚未復權者。 
(4)受監護宣告,尚未撤銷者。 
(5)曾犯煙毒罪或違反麻醉藥品之管理,經判刑確定,或通緝有案尚未結案者。
工作項目 辦理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隔離及檢疫期間防疫補償業務
工作地址 彰化縣府社會處
聯絡E-Mail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一)報名方式:親自或委託報名,請將報名資料於112年6月21(星期三)下午五時前送達彰化縣政府社會處社會工作及救助科(彰化市中興路100號6樓)(請註明:彰化縣政府社會處社會工作及救助科-臨時人員甄選)
(二)報名應檢附資料:履歷表(須附照片)、自傳、學歷證件、工作證明等影本,1式3份(請以A4格式依上列順序裝訂俾利審查),資格不符或逾期者,恕不退件與通知。
(三)應試應攜帶證件:國民身分證。
(四)錄取方式:口試平均成績達80分以上者,依分數高低順序錄取正取1名、備取1名,3個月內未獲遴用者,即喪失錄取資格。錄取者接獲通知後未於指定日期報到者視同放棄。
(五)錄取公佈:1.錄取人員將公佈於彰化縣政府網站(網址http://www.chcg.gov.tw/)。2.本府以電話通知錄取人員。
(六)聯絡人及電話:黃敏娟04-7532225
(七)其他:1僱用期間:自報到日起至112年12月31日止。2薪資標準:以勞動部公告適用之每小時基本工資核算。3本簡章如有未盡事宜,悉依相關法令規定辦理。4錄用人員不得有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不得進用之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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