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臺北科技大學 徵求 助理教授~2025-05-31

徵才機關 國立臺北科技大學
人員區分 教育人員
官職等
職稱 助理教授
職系
名額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10-臺北市
有效期間 2025-03-07~2025-05-31
資格條件 學歷:具博士學位
專長:工業工程與管理相關領域,具國際觀、能全英文授課並符合系上未來研究發展及研究能力優秀專長者。(請參閱本校網站有關英語授課資訊)。
工作項目
工作地址 106344臺北市大安區忠孝東路三段1號 工業工程與管理系
聯絡E-Mail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須提供個人資料
1.應徵專任教師個人資料表(表格電子檔置本校人事室網站)。
2.碩、博士學歷證件影本(尚未領有教師資格證書者,如持國外學歷者,學位證書及成績單均須事先向駐外單位辦理驗證,尚須提供國外學歷修業情形一覽表及修業前後與修業期間入出境紀錄證明)。
3.身分證影本(正反面)。
4.填具「擬任人員聲明書」並簽章(表格電子檔置本校人事室網站)。
5.推薦函二封。
6.1年以上與任教科目相關業界實務工
作經驗證明。
7.碩、博士班成績單影本。
8.完整著作目錄及近5年內發表之學術代表著作(已發表之期刊或會議論文 (全文)抽印本或影印本。
9.專業領域(含博士論文摘要、主要專長、研究計畫、可任教大學部課程、可任教研究所課程)。
10.其他有助審查之文件。(如得獎、參與重要服務資料與專利等)
11.教師證(無則免付)。
12.管理學院學術著作及專業成果點數成果表並簽章(表格電子檔置本系網站)。
13.AACSB認證教師履歷資料表(表格電子檔置本系網站)。

重要注意事項:
1. 資料請傳寄電子檔及紙本各乙份,審畢恕不退還,電子檔E-mail至gijong@mail.ntut.edu.tw
,紙本郵寄本校工管系收,封面註記「應徵專任教師」,資料恕不退還。
學歷、身分證影本須書寫-與正本相符並簽章。
2. 應徵前請詳閱本校「新聘教師限期升等辦法」規定(內容請詳見人事室網頁)。
3. 聯絡人及電話:鍾綺珊 組員(02)2771-2171轉2307

收件截止日:114年5月31日止

聯絡人:鍾綺珊 組員
聯絡電話:02-27712171 ext.2307
聯絡電子信箱:gijong@mail.ntut.edu.tw
備註:
1.應徵前請詳閱本校「新聘教師限期升等辦法」規定。(內容請詳見人事室網頁)
2.外籍人士並請檢附「警察刑事紀錄證明」(Police Criminal Record Certific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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