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部鐵道局 徵求 辦事員~2025-03-25

徵才機關 交通部鐵道局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
官職等 委任第3職等至委任第5職等
職稱 辦事員
職系 交通行政 (職系職缺統計)
名額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23-新北市
有效期間 2025-03-11~2025-03-25
資格條件 一、經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大學院校畢業得有學士以上學位。
二、公務人員普通考試或相當等級以上考試及格、具交通行政職系任用資格者,並經銓敘審定委任第3職等以上合格實授,且最近3年內考績至少1年列甲等。
三、無特考特用、限制轉調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第28條不得任用、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不得任用之限制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之一者。
四、具交通運輸或監理實務等相關經驗尤佳。
工作項目 一、辦理軌道系統營運狀況表報審查作業等事宜。
二、處理鐵路旅客與貨物運送之監督管理等事宜。
三、辦理第三人違反鐵路法裁處相關作業等事宜。
四、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22041新北市板橋區縣民大道2段7號9樓
聯絡E-Mail ywhuang@rb.gov.tw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一、符合前列資格條件且具意願者,請於114年3月25日前進入「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功能鍵,持自然人憑證或健保卡登入後完成應徵資料登錄及確認。並請於報名截止日前,將考試及格證書、最高學歷證件(國外學歷請檢附經駐外單位驗證之中譯本)、現職派令、最近1筆銓敘部審定函、最近5年考績(成)通知書(現職為交通事業機構人員請另附工作內容證明文件)、身心障礙手冊(有則檢附)等完整資料電子檔上傳至本職缺,資料不全或不符報名規定者,視為資格不符。聯絡人及電話:黃小姐:(02)80723333轉8512。
二、報名人員上傳之文件,如有偽造、變造、假借、冒用等情事,一經查明,已錄取者,撤銷錄取資格;已發布派令者,撤銷派令。其涉及刑事責任者,移送檢察機關辦理。
三、報名人員經書面審查符合資格者,將擇優通知面試,資格不符者,不另通知,甄選後未錄取者,亦不另函通知。
四、本次甄選增列備取人員2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5個月,並以依序遞補原公開甄選職缺或職務列等相同、性質相近之職缺為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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