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桃園市議會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其他人員 |
官職等 | |
職稱 | 約用人員 |
職系 | 無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33-桃園市 |
有效期間 | 2025-03-03~2025-03-07 |
資格條件 | (一) 大專以上畢業,身心健康、品性端正、無不良紀錄及嗜好者。 (二) 熟悉電腦文書處理(如word、Excel等)。 (三)應具備主動之工作態度,服務的熱誠。 |
工作項目 | (一)公文傳遞。 (二)電腦文書處理。 (三)辦公廳舍清潔維護。 (四)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桃園市議會:桃園市桃園區三民路一段九號 |
聯絡E-Mail | tyccb119@tycc.gov.tw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請於114年03月07日前以掛號方式郵寄至「桃園市議會總務組」收,並於信封封面註明「參加約用人員甄選」(以郵戳為憑,逾期不受理),或親送本會報 名。 (二)應檢附證件: 1.填寫個人相關履歷表,並貼妥2吋半身照片。 2.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3.最高學歷證明影本。 (三)薪資:本案大專以上畢業起薪為新臺幤31,450元。 (四)資格條件經審查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談甄選,錄取後通知到職任用,資格不符或未獲通知面談者,恕不退件。 (五)聯絡人:本會總務組林怡杉專員,聯絡電話:03-3322191轉分機57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