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臺北市立動物園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一般人員 |
官職等 | 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
職稱 | 獸醫 |
職系 | 獸醫 (職系職缺統計)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10-臺北市 |
有效期間 | 2025-03-10~2025-03-23 |
資格條件 | 一、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大學含以上學校獸醫學系畢業,並具有獸醫師證書。 二、公務人員高等考試或相當等級以上考試及格,已合格實授薦任第6職等至第7職等,且無特考特用之調任限制。 三、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第28條規定及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不得任用之情事;具有中華民國國籍且未具他國國籍者。 四、除以上資格條件外,具有下列各款資格條件者尤佳: (一)具英檢初級以上或其他英語測驗相當等級合格證明。 (二)具獸醫臨床檢驗及動物醫療與研究相關背景。 (三)對野生動物臨床醫療具高度熱忱;細心、認真負責、具耐性與溝通協調能力及處理相關行政業務。 (四)能配合業務需要於例假日上班及平日輪休。 |
工作項目 | 1. 動物醫療、檢疫及檢驗等相關工作。 2. 野生動物保育醫學相關研究計畫規劃執行 。 3. 協助動物收容診療、野生動物救傷醫療與野放等工作。 4. 國際交流業務。 5. 動物醫學及研究相關資訊收集整理。 6. 實驗室規劃管理。 7. 其他動物保育醫學相關行政業務及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臺北市立動物園(臺北市文山區新光路二段30號) |
聯絡E-Mail | bk0132@gov.taipei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報名方式:請於114年3月23日(星期日)前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完成線上應徵(亦請務必至 MYDATA 系統求職欄項下,維護「 簡要自述」),並上傳下列相關證明文件(請合併掃描為 1 個 PDF 檔)。 (一)身分證正反面 (二)最高學歷證書 (三)獸醫師證書正反面 (四)考試及格證書 (五)現職派令 (六)銓敘部最近一次之銓審函 (七)最近 3 年考績通知書 (八)其他相關證明文件 二、經審查符合資格條件及用人需求者,擇優通知參加面試;資格不符、未獲通知面試或未錄取者,不另行通知;檢附資料不全者視同資格不符。 三、本項甄選得增列候補名額2名,候補期間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如應徵人員均不適當,得予從缺。 四、聯絡電話:02-29382300分機131 人事室 陳小姐 |